「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成立 通過提行政訴訟等5項提案
▲「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桃園成立,通過由黃金春會長擔任自救會總會長。(圖/記者楊淑媛攝)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全國農田水利會將在10月1日改制,強烈反對改制的桃園農田水利會會長黃金春,29日在桃園高鐵站前水利會用地,召開全國水利會會務委員聯誼會併成立「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會中通過由黃金春擔任自救會總會長、委由律師團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釋憲等5項提案,陸續於全國各水利會成立自救會,串連農民「反消滅水利會」。
▲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林傳清指出,水利會改制違憲。(圖/記者楊淑媛攝)
這場全國水利會會務委員聯誼會,由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主席林傳清主持,來自全國各水利會會務委員會代表及相關單位人士,約有400多人出席,場面熱絡。雖然疫情趨緩,但桃園農田水利會採取戶外搭篷方式召開,以維會議安全。
▲立委楊瓊瓔到場聲援。▼「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桃園成立。(圖/記者楊淑媛攝)
黃金春會長會中沈痛指出,水利會在臺灣的歷史,比中華民國在臺灣更久。日本人設置水圳等水利設施時,清楚知道用地的來源是農民。所以發展成「公法人」的管理形式。首先,產權屬於灌區的農民,但賦予水權與水資源開發的權力,以及維護農水路的責任。直到蔣經國與李登輝的執政時期,均不敢改爲政府機關,原因就在產權。
因此,對於民進黨改制水利會,他身爲民進黨創黨黨員,一定要站在農民立場,悍衛農民權益;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林傳清提出第一案指出,水利會改制違憲,邀集全國水利會的會務委員成立「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在莊瑞祥委員提議,通過由會長黃金春擔任自救會總會長。
臺中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高基贊在第二項提案中表示,依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因此,水利會的解散,應由全體農民會員投票決定;水利會從日據時代就已經存在的水利自治團體,由會員出資、出地、負擔維護費及工程費,所以要消滅它的法人地位,必須經過水利會會員大會的同意,或者要經過會員依「公民投票」通過。
高基贊指出,水利會改制,影響灌區農民會員權益甚鉅,應全面、分區辦理會員座談會,並邀請主管機關派員參加。嘉南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顏東義說,「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停止辦理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選舉的規定,侵害水利會及其會員的選舉權,全國各農田水利會應推派會員代表,提出集體選舉訴訟。
桃園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林傳清進一步強調,水利會改制屬於重大政策的改變,主管機關農委會應透過政策公開辯論,尋求全體水利會會員認同,改制的推行纔有正當性。包括立委楊瓊瓔、林文瑞、前臺南縣長蘇煥智、前立委陳昭南、前嘉南農田水利會長徐金錫等人士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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