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終判 臺灣輪胎遭美課重稅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23日公告,自臺灣、韓國、泰國與越南進口之「乘用車與輕卡車」輪胎反傾銷產業損害調查終判結果,認定自上述各國進口的輪胎對美國產業造成損害,美國商務部預計7月初將發佈反傾銷命令,對相關業者課徵反傾銷稅。
對此,經濟部表示,會對國內輪胎產業伸出援手,包括協助業者利用海外工廠調配產能,或協助在新南向設廠業者,在沒有被課反傾銷稅國家調解產能。此外工總將在7月1日舉行線上研討會,助業者被課稅商品後續經營美國市場作法。
美對臺輪胎反傾銷產業損害調查,去年底初判稅率出爐後引發譁然,當時初判稅率正新橡膠爲52.42%、南港輪胎爲98.44%,我國其他廠商爲88.82%,經調查後,美國商務部5月公告最終稅率爲正新降至20.04%,南港輪胎提高至101.84%,其他廠商小幅將至84.75%。
經濟部在去年初判結果公佈後,包括貿易局、工業局及全國工業總會數度與產業界開會研商,瞭解業者需求並研商相關準備或因應方案。USITC在5月25日會舉辦聽證會,經濟部駐美代表處經濟組與臺輪胎業者們也都到現場說明,希望透過聽證會上闡述意見,讓USITC做出沒有損害決定,可惜最終仍未能反轉情勢。
國貿局副局長劉志宏表示,去年初判出爐後,臺輪胎廠要進口時,已先預繳一份臨時保證金,未來在7月開始課稅後,就會適用最終費率,臺輪胎廠要進口時,進口商要依照稅額繳交一份保證金在海關,在美國每年行政複查爭取退款,若臺廠保持國內國外價格一致,在行政複查時,可望爭取較佳稅率。
劉志宏說,工業局也會對國內的輪胎產業伸出援手,例如協助業者利用海外工廠來調配產能,有在東南亞國家設廠的業者,可以尋找費率較低、或在沒有被課反傾銷稅國家調解產能。貿易局也委託工總於7月1日舉辦「美國反傾銷行政複查程序與實務」線上研討會,協助業者規劃被課稅產品後續經營美國市場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