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葉元之民防法修正案 內政部:陷學生安全於險境

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今天處理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所提民防法修正案,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右)在議場喊話民進黨不要讓學生上戰場,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左)拿着罷免鳥籠與葉元之對嗆各自表述立場。記者潘俊宏/攝影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等人提民防法修正草案,內容刪除高中以上學生參與學校防護團及規定未滿20歲者免參加民防團隊。內政部表示,不合邏輯,也與全世界致力強化全民防災防護能力的潮流背道而馳,將弱化校園應對災害的自救能力,陷學生安全於險境,因此表達嚴正反對立場。

內政部指出,民防法基於日內瓦公約精神,是建構應對極端狀況的社會自救力法律依據,學生屬校園民防體系的一份子,災害發生時,學生參加學校防護團編組,以確保在校園的安全,並視需要協助地方政府,服勤範圍限於「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不參與軍事戰鬥」。

內政部強調,這非近年才推動的新措施,且學生無論年齡,都應培養對災害、危機識別與自救的互助能力,平時各種校園安全、地震防護等訓練,以及高中的軍訓課程,都是行之有年的培訓。

內政部舉例近期捷運出現持刀傷人,指出受攻擊學生因接受防衛技能訓練而得以自保,臺北市市長蔣萬安亦提及該學生建議應宣導自我防衛相關教育訓練,並因此要求教育局應研擬防護作爲且加強宣導。由此可見,積極宣導、落實訓練纔是能達到減傷減災的目的,一味恐嚇人民迴避學習相關技能,反倒讓人民面對危機時束手無策。

內政部表示,葉委員草案版本不合邏輯,也與全世界均致力於強化全民防災防護能力潮流背道而馳,若修正通過,等同弱化社會自救互助能力,「更陷學生安全於險境」。

內政部強調,民防法修法事關重大,須考量將同時牽動多項法令配套,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歷任執政政府,都一貫推動強韌民防工作至今,不同政黨應該慎重看待,切莫製造對立與恐慌,破壞社會防災、自救的相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