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剝削移工救臺灣」 勞團反對漁工納入責任制
▲臺灣移工聯盟今天到勞動部抗議,反對漁工納入84-1責任制、反對農業外展與製造業外展。(圖/記者紀佳妘攝,下同)
勞動部近期預告,將漁船船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預估將有4.8萬多名漁民適用責任制,同時也開放農業外勞外展計劃,引發各界高度關注,臺灣移工聯盟今(13)日到勞動部抗議,反對漁工納入責任制及農業、製造業外展計劃,高喊「反對剝削移工救臺灣」等口號,呼籲勞動部要保障移工權益。
臺灣移工聯盟表示,漁業移工除了承擔長工時、低工資,受苦於非法高額仲介費之外,職災風險遠高於一般行業,不時被船上管理者任意打罵的事件頻傳,尤其工作時間必須待在船上,就連船已經進港休息,漁業移工也得繼續睡在船上狹小空間,膳宿條件極差,甚至從來沒依法拿到應得的加班費。
臺灣移工聯盟指出,原先受勞基法保障的境內漁工,因法令無法落實,已經無法好好工作、休息,如今行政院長蘇貞昌反過頭要求「就地合法化非法」,看不到漁業移工在結構上的弱勢處境,反而要求漁工納入責任制,讓漁工反而被嚴重剝削。
此外,臺灣移工聯盟也反對農業及製造業移工外展計劃,無論是「歡迎臺商迴流投資行動方案」,或是農業外勞引進,都是爲解決缺工問題;移工制度原本建立在一個蘿蔔一個坑、不得自由轉換、不得從事許可外工作等束縛之上的「當代奴工」制度,如今爲滿足資方需求,卻客製化出農業與製造業的移工、派遣,因此堅決反對於漁業移工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反對農業外展、反對製造業外展。
勞動部表示,漁船船員納入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並不區分本、外勞,只是因應漁撈作業在工作時間給予彈性,並非沒有上限;超過縣市政府核備的正常工時部分,僱主仍應發加班費,且應考量勞工的健康。
針對反映製造業移工外包計劃部分,勞動部說,經濟部規劃彰濱工業區外籍製造工外展服務方案,不過涉及僱主責任等議題,仍有待釐清補充,尚待經濟部研擬後,再提政策小組平臺討論可行性,目前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