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證實寶林茶室「保單已過期」 最高可開罰300萬

臺北市長蔣萬安(右三)28日下午也臨時舉行記者會,邀集衛生局、社會局、法務局及警察局一同出面說明最新情況。(丁上程攝)

臺北市寶林茶室疑似發生食物中毒案,截至目前已累積14案例,其中2人死亡、5重症,還有多人在醫院治療。而在事發後傳出寶林茶室業者並未繳交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費,保單也已於2023年10月起過期。對此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也予以證實,並表示將依食安法最高開罰300萬元;另針對消費者賠償問題,連堂凱強調,已與租賃場地給寶林的大時代餐飲,以及遠東百貨A13業者談論其投保內容,並要求兩家業者於兩天內研議出有利於受害者的方式賠償。

連堂凱於記者會中表示,寶林茶室過去曾向國泰產險投保產品責任險與公共意外險,不過寶林因爲未繳交保費,兩張保單都於2023年10月後就未再生效。連強調,確實可以依照食安法對寶林開罰最高300萬元,未來會由衛生局進行開罰。

而針對未來賠償問題,連堂凱表示,28日已邀集租賃場地給寶林的大時代餐飲,以及「大房東」遠東百貨A13,由於大時代餐飲有向新安東京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附加食物中毒責任條款,遠東百貨也有向國泰產險投保商業綜合保險,內附公共意外責任險,已要求2家業者與其保險公司,2日內妥善研擬保單內容,並朝向有利於受害者的方向解釋。

至於協助受害者後續求償、聲請假扣押等法律行動,連堂凱也表示,已經與社會局共同合作,每個受害者都會安排「1社工、1律師」協助,若未來有意向寶林提起訴訟,律師以及相關費用都會由法務局承擔,並尊重家屬意願即刻安排。

社會局長姚淑文則表示,已經針對北市住院、死亡案例分別致贈6千元及1萬元的慰問金,而非臺北的案例,也已經協請桃園及臺南市政府聯繫,若有不足的部分北市社會局都會再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