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廢死 由立法機關決定
法務部長蔡清祥24日在立法院表示,法務部還是堅決主張,死刑規定是合憲的,廢死與否,應該由立法機關決定。(姚志平攝)
37名死囚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3日開庭辯論,判決結果最快7月下旬出爐,由於8成民意反對廢死,大法官詹森林詢問法務部代表「一定要跟大多數民意妥協嗎?」引發關注。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強調,法務部堅決主張死刑規定合憲,至於是否廢死應由立法機關決定。國民黨團則呼籲大法官尊重多數民意,不該廢死刑,綠委也持保留態度,坦言民意確實存在巨大分歧,應當參酌學理、民意,做最妥適判斷。
蔡清祥說,法務部立場非常明確,對於死刑的規定認爲是合憲的,大法官會議之前也做過釋憲,也都認爲是合憲的,現在情勢並沒有很大的改變;至於是否廢死,那是另一個問題,應該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決定。
針對曾經表態支持「終局廢死」的大法官詹森林23日詢問法務部代表「難道大法官不能做憲法教育或裁判,一定要跟民衆的意見妥協嗎?」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詢時,痛批「你是上帝嗎」,大法官已經透露心證,如果要硬着幹就是憲政危機,撂話將來若進到立法院要配合修法,他第一個反對修法,「大法官我跟你對着幹」。對此,蔡清祥指出,這是大法官的意見,予以尊重。
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批評,憲法法庭出現許多「驚世駭俗」的論點,這批都是由蔡英文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們,是心證已決?最後做出死刑違憲的判決?倘若真是如此,將是和臺灣主流民意對幹。
羅智強認爲,大法官若宣佈死刑違憲,將有三重危機,第一重:過去3次解釋死刑都合憲,憑什麼這批大法官推翻過去合憲解釋?第二重:臺灣有8成民意、9成被害家屬都反對廢除死刑,大法官確定要踐踏多數民意?第三重:死刑存廢是屬於立法院憲政權利,大法官正在侵犯立法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原諒加害人是家屬的權利,而不是義務,請不要強迫他們去原諒。現在已經定讞的死刑犯,揹着一條、甚至數條人命,大法官和政黨,別動不動就把死刑跟人權畫上等號,美國、日、韓、新加坡等國家還存在死刑,難道這些都是人權劣跡斑斑的國家?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昨表示,死刑是否合憲、臺灣是否能廢死,社會確實存在民意巨大分歧,相信憲法法庭大法官面對這樣社會存有高度分歧、欠缺社會共識的廢死議題,應當在學理討論、社會民意參酌上,共同做出最妥適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