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開到家門口,上海長寧區法治賦能基層治理

“有時候居委會調解好了,過兩天又鬧起來了。我真希望司法機關能夠多下來我們這裡,他們的判斷給出的結果,大家都信服。”面對小區當中家長裡短的矛盾糾紛,上海長寧區武夷居委會幹事長徐子逸說道。

在城市的“神經末梢”,最貼近羣衆的社區居委會總要處理細微複雜的鄰里矛盾,人情是常用的手段,而“法律意識”這一手還得更硬。根據市委社會工作部和市高院的共同部署, 2024年8月起,長寧區委社會工作部和區法院攜手在全區10個街鎮全覆蓋推進社區巡迴審判賦能基層治理工作,併發布《“彩虹橋”法治工作站發揮巡迴審判職能工作指引》,紮紮實實爲基層減負賦能。

家門口的法庭

2024年9月27日,一場特殊的庭審在長寧區周家橋街道黨羣服務中心進行。依託“巡迴審判”的工作機制,法庭被“搬到”家門口,小區內發生的一起“高空拋物”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案件原告爲高層樓房的一樓住戶,訴狀內容顯示,原告自2022年遷入小區後多次發現樓上居民向樓下丟棄菸頭、潑水、丟垃圾等行爲。2024年4月19日,原告花園內亭子被樓上拋投的花瓶砸壞,未出現人身傷亡。報案後派出所無法查明具體拋物單位,原告爲維護權益將樓上可能的51家住戶及物業公司均訴至法院,要求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長寧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件後,法官付琰當即判斷應該開展“巡迴審判”,在居民“家門口”進行審理。由於案件被告人數衆多且均是同小區居民,高空拋物也是基層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矛盾,“巡迴審判”能夠發揮很好的示範效果和法制宣傳效果,起到引領作用。

最終在庭審現場,被告代表承諾今後杜絕高空拋物,雙方達成和解。庭審結束後,社區居民代表、小區業委會代表、物業公司代表還在當日共同簽署了《武夷花園文明公約》,承諾遵守文明公約內容,共建美好家園。公約中除了“嚴禁高空拋物”之外,還包括“文明養寵”“樓道不堆物”等多項內容。

事實上,舉行“巡迴審判”比在法院開庭需要做更多的前期工作,場地選擇、訴訟材料送達等等,都需要法院和街道居委反覆協調,通力合作。儘管如此,這一機制所起到的基層法制宣傳效果是不可替代的。

“巡迴審判是很好的實時實地的司法公開。”付琰表示,巡迴審判能夠讓法院更好地迴應人民羣衆的關注,通過和生活息息相關的典型案件的近距離公開審判,讓居民的法律意識得到提升。以後遇到同類型問題,糾紛就可以在進入司法程序之前提前化解。

法治賦能基層治理

案件所涉樓棟的樓組長施阿姨也參與了庭審的旁聽,她說:“感覺法院的身段放下來了,在一線深入羣衆,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感覺。”

從社區法官工作室到“彩虹橋”法治工作站,再到“巡迴審判”機制全覆蓋推廣,長寧區的基層法治工作屢屢升級,不斷爲基層減負賦能。司法力量的下沉,無疑是法院和基層街居的雙向奔赴。一方面,法院能夠更好地開展法制宣傳工作;另一方面,居委能夠在矛盾調解過程中減少後續的潛在隱患,也避免問題反覆所帶來的繁瑣。

徐子逸表示,基層平時調解矛盾或開展法制相關工作,律師參與已經是很強的專業力量,民警介入就顯得事已經有些嚴重了。現在大家眼中的“小事”通過巡迴審判解決,有效提升了居民的法律意識,也讓大家對“高空拋物”問題有了更重的責任意識。在徐子逸看來,一次“巡迴審判”所起到的效果是不可替代的,減輕了基層很多糾紛調解反反覆覆的負擔,也解決了法制宣傳缺乏專業力度的問題。

不光是武夷居委,自2024年8月至今,長寧區已經開展社區巡迴審判5次,審理案件涉及遺產繼承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網絡服務合同糾紛、高空拋物糾紛、漏水糾紛等方面,均在羣衆生活中具有代表性。每次庭審都是一次生動的法制宣傳公開課,立足“示範庭審”,突出“治理功能”,巡迴審判的機制通過組織社區居民和園區企業“零距離”參與,起到“審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方、治理一域”的效果。

將司法審判資源下沉基層社區,已然成爲推進法治賦能爲基層減負、深化訴源治理的重要舉措。社區巡迴審判搭建起法院、公安、司法所、律師爲基層賦能的助力平臺,在此基礎上,深化“三所聯動”的工作機制,幫助基層社區工作者提升矛盾調處能力,大大提升瞭解決矛盾糾紛的效率,在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上起到了實際作用。

來源 | 澎湃新聞

作者 | 記者 蔣樂來

責編 | 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