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的控訴!好賭外遇又離家已22年 請求免養這款老北準了

一對兒女的控訴,好賭外遇又離家已經22, 訴請免養這款老北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2個兒子控訴,他們自小皆由母親及孃家人照顧,父親在2002年因賭博、外遇離家後就不知去向,父親長期對他們不聞問,從未盡過任何保護教養責任,直到2016年母親提出離婚訴訟時,父親也未露面,顯然自知有愧。因此他們依法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法官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阿國在2023年全無所得收入,堪認已達不能維持生活之程度,阿國有受一對兒女扶養之需要。但針對兒女們主張阿國未盡扶養義務等情,阿國對此並不爭執,雙方同意由法官裁定免除他們對阿國的扶養義務。

法官審酌,阿國無正當理由對2個孩子未盡扶養義務,其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因此,2個孩子請求免除對於阿國之扶養義務,核與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之規定相符,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