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數位部大門轟3槍 男判4年10月

民宿業者張盛德稱痛恨政府阻擋疫苗,不滿數位部作爲,持槍朝數位部大門開槍泄憤遭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五十四歲的張盛德今年三月廿八日上午十時廿分,持制式霰彈槍擊破數位部大門玻璃,開槍後留在現場,由警方帶回偵詢,依現行犯移送臺北地檢署。

張盛德向檢警供稱,他在南投經營民宿,不滿政府限制陸客來臺,民宿生意大受影響,數位部又亂花錢,於是開車北上投宿汽車旅館,再攜帶霰彈槍、一把改造手槍到數位部大門開槍泄憤。

檢警調查,張盛德開槍前三分鐘纔在臉書上貼文,稱臉書文章代表他個人意見,表明自己是無黨無派,但痛恨執政黨阻擋疫苗、維護高端,更不滿數位部的作爲,還說開槍是「官逼民反」等。

檢方偵訊後,認張盛德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公衆及毀損等多罪,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臺北地方法院當時裁定書指出,張盛德爲了減輕罪責,可能湮滅證據,依偵查卷證,張持有的槍枝、子彈數量甚鉅、火力強大,考量他自述二○二四年三月廿日、廿一日案發前先北上探勘地點,在數發部開槍射擊爲預謀犯案,應予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