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開18年異國婚 黃嘉千激動哭了
黃嘉千昨對離婚官司判決結果感到欣慰。(資料照片,羅永銘攝)
夏克立的離婚官司14日一審判決結果出爐。(資料照片)
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雙方反目互控對簿公堂訴請裁判離婚,士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審理後,法官認定2人婚姻已經無法存續,14日判決離婚,結束18年的異國婚姻,全案仍可上訴。黃嘉千的經紀人表示,黃得知結果後,當下激動哭了:「黃嘉千所有訴求在法院全部獲准,感謝司法,感謝大家。」
昨被問到判決後的心情,黃嘉千透過經紀人表示感到很欣慰,經紀人也百感交集:「一路走來真的很心疼她,因爲我看到她的不容易與委屈,這段過程太艱辛了。」
51歲的黃嘉千與大她1歲的夏克立,2005年因演出電視劇結緣,2006年9月在加拿大舉行婚禮,隔月在臺登記結婚。2人婚姻在2022年7月觸礁,分別在臺灣、加拿大提起相關民刑事訴訟,去年7月夏克立在加拿大獲不起訴,但士林地院採信黃嘉千說法,核發保護令,命夏克立遠離黃嘉千住所300公尺。
夏克立7月時稱清白
保護令部分,黃嘉千指稱夏婚姻期間多次直接、間接言語暴力,並出現死亡威脅及情緒激動。黃嘉千當時在51歲生日前夕得知結果,並在臉書發文「保護令已核發,感謝司法的協助,證明這是最好的選擇,最終獲得司法的保護。」夏克立也曾在IG發文「謝謝大家這段時間的關心,我已經不能對外爲自己辯護,以及談論事情,否則可能觸法,被逮捕」。
夏克立今年7月1日最後一次在士院家事庭開言詞辯論庭時,強調他從加拿大搭機來臺,並稱自己是清白的,希望這次官司結束就都結束了,手中並抱着一隻布娃娃。他當時開庭後指出不便對外說明,再講就會被放進監獄,黃嘉千則委由律師到庭,並未對外說明。昨判決出來後,夏克立及律師都未對外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