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港高中435人食物中毒案 營養午餐業者判無罪 檢不服上訴原因曝

前年屏東東港高中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造成435名師生上吐下瀉,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認證據不足判處營養午餐業者「鮮大師」無罪,但檢方不服提出上訴。(謝佳潾攝)

前年屏東東港高中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造成435名師生上吐下瀉,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認證據不足判處營養午餐業者「鮮大師」無罪,但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檢方指出,廚工採檢流程是由業者自行採樣,非公開透明,所以難認該起諾羅病毒與業者無關。

判決書指出,前年3月11日,東港高中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有435名師生因中諾羅病毒導致上吐下瀉,對此,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傷害等罪嫌起訴營養午餐業者「鮮大師」。

但業者喊冤道,他們的食品接受衛生局檢驗後並沒有問題,且人員受檢驗後也沒有病毒,加上當時不僅供應午膳給東港高中,還有其他很多學校,但除了東港高中的400餘人有出現異狀外,其他人與其他校都沒有事,可見被病毒污染的地方是東港高中,與「鮮大師」根本無關。

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認檢方提出的證據不足,因此判業者無罪。對此,近日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檢方表示,業者雖在案發當天也供應午膳給其他學校且沒發生食物中毒狀況,但業者對這些學校的調配菜色、包裝、運送、貯存的過程都不相同,而任何一環節都有使食物感染病毒的機會,因此其他學校沒有師生感染諾羅病毒,不代表東港高中的鮮大師團膳是無諾羅病毒感染的。

檢方還說,衛生局是在事發隔日去業者的中央廚房採樣,當下餐具已清洗完畢,當然無法採取任何病原體,此外,東港高中雖留有當日食物檢體,但都是事先留好的,非學生吃剩下的食物,所以無法正確地呈現業者提供的膳食是衛生無病毒的。

檢方進一步指出,廚工的採檢流程是由業者自行採樣,並非衛生局強制採樣,在這未公開、透明的狀況下,很難因廚工未採得任何病毒檢體,而認定鮮大師的午膳是衛生無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