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攬客現場加價以言語威脅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接受搬運服務 兩人被杭州檢方批捕

傢俱擡上貨車,搬運工人就開始坐地起價。據杭州臨平區檢察院消息,近日,杭州市臨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一起“搬家套路”案,對兩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2024年5月29日,王園(化名)需要搬家,便在網上找了一家報價相對便宜的搬家公司,並在微信上和客服談妥僅需支付600元費用。次日,兩名搬運工來搬家,王園跟車隨行。快到目的地時,一名搬運工突然要價2800元,這讓王園難以接受。眼見王園不肯付錢,兩名搬運工直接停車鎖上了車廂門,表示錢不給到位就休想取回物品。王園只得報了警。

王園的遭遇並非個例。“明明事先和客服說好是500元,搬家師傅要收取1300多元,再找客服時卻被告知‘以實際上門價格爲準’。我不肯付錢,他們就用腳踢入戶門,並辱罵威脅我。”遭遇類似情況的張平(化名)事後仍心有餘悸,出於擔心高價值物品被扣押、家庭地址暴露、人身安全受威脅等心理,他不得不妥協,支付了超出預期的價錢。

短時間內多次發生類似情況絕非偶然。今年9月,臨平公安機關先後抓獲多名犯罪嫌疑人,一個專門從事“套路搬運”的團伙浮出水面。

經查,2023年4月,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程某某等人共同出資在江蘇成立一家搬家公司,在網上發佈廣告,以遠低於市場價的報價引流、招攬客戶,再在搬家過程中加價牟利。2024年4月至9月,上述犯罪嫌疑人將業務拓展至杭州地區,在杭州成立公司,並夥同多名人員分別從事網絡運營、客服、財務、搬運工等崗位。劉某某、程某某用“老帶新”的方式,向其他搬運工傳授套路——採取鎖車扣物品、言語威脅、賴着不走、踢門等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接受臨時加價的搬運服務,謀取非法利益。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爲,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程某某以威脅手段,強迫多名被害人交易,其行爲已涉嫌強迫交易罪。且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程某某曾在明知同行被抓的情況下仍不收斂,可能實施新的犯罪,具有社會危險性,有逮捕必要。日前,臨平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程某某批准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官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警惕,選擇信譽良好的正規搬家公司,留意其他客戶的反饋評價,並在簽訂合同時明確各項費用,避免落入“低價陷阱”。一旦遇上“搬家套路”,及時報警求助。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編輯/倪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