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刷集團勾結汽車銷售員 買11輛車刷1250萬

又有盜刷事件!林姓男子今年2月夥同另外8名共犯一共9人組成盜刷集團,該集團爲掩人耳目躲避追緝還以Telegram爲聯絡方式,並勾結國都汽車公司4名銷售員。(報系資料照)

又有盜刷事件!林姓男子今年2月夥同另外8名共犯一共9人組成盜刷集團,該集團爲掩人耳目躲避追緝還以Telegram爲聯絡方式,並勾結國都汽車公司4名銷售員,在短短2個月內透過澳洲簽帳金融卡盜刷11輛高價汽車,得手1250萬元,今(1)日新北地檢署起訴詐團成員及銷售員共13人。

起訴書指出,以林男爲首的詐騙集團以不明手法取得澳洲發行的簽帳金融卡之卡號、到期日和安全碼等資訊,並鎖定國都汽車公司使用的聯合商業銀行端末機存在漏洞,該端末機不需要3D驗證,可以直接手動輸入卡片資訊進行高額刷卡,發現此漏洞後,遂找上國都汽車公司樹林、新莊、陽明、松江營業所的林姓、傅姓、遊姓、楊姓男子共4位銷售員,並安排數筆假交易。

判決書提到,詐團成員招募陳姓、鄭姓、黃姓、林姓、張姓、祁姓、解姓男子等人與串通好的銷售員進行假交易,而付款方式則用前面提到的「不明澳洲簽帳金融卡」,以手動輸入簽帳資訊,全額購買價值62萬元至270萬元不等的TOYOTA SUPRA、LEXUS RZ450e、TOYOTA CAMRY HV、TOYOTA VIOS 汽車共11輛。

判決書點出,爲掩蓋金錢流向,詐團成員扣除報酬後,會將資金轉換成虛擬貨幣的方式進行轉移,企圖洗白資金來源,而案情會曝光,則是國都汽車公司發現異常交易,及時取消6筆車輛交易,使該集團的部分盜刷行爲未能得逞。

經調查發現,該集團透過假交易方式,得手的5輛TOYOTA SUPRA立即找到無辜車行轉賣,非法所得達1250萬元。

檢方表示,將涉案人士共13人依《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等多項罪嫌起訴,並請求法院對部分嫌犯從重量刑。

此外,檢方也呼籲企業應強化內部風險管理與法規控管,提升公司治理以減少類似詐欺行爲的發生,避免企業遭受經濟損失及信譽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