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安部公佈辦案程序規定 學者:落實全民抓間諜
大陸國家安全部26日公佈《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這是大陸國安部首次公佈執法辦案程序的規定。(圖/取自央視)
大陸國家安全部26日公佈《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這是大陸國安部首次公佈執法辦案程序的規定,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學者指出,這兩項規定不但落實全民抓間諜的國安工作,也加強對海外華人的言行控制。
根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導,國家安全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國家安全機關未來將認真貫徹落實兩個部門的規章,「我們始終堅持公正文明執法,自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人民和歷史的檢驗。」
中國獨立政治學者陳道銀告訴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從正面角度來看,這兩項規定讓國安執法有法可依,但他留意到《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第9條,名列國家安全機關有權要求不同民間組織落實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通過回訪檢查等方式,開展防範指導。
陳道銀指出,「這項規定改變以往國安不涉民間組織的慣例,此次立法擴大國安權力,讓國安單位能深入社會各階層,做實全民抓間諜,國家安全機構無形當中擴權,擴大對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類事務的干預,讓整個社會方方面面都能感受到國家安全機關的存在。」
根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流亡的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分析,「雖然兩部規定只是大陸國家安全部的部門法律,但現在中國所有事都和國安有關,國安部變相把部門權力擴大至全國。」
《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中並將違法地點範圍擴大,將中國公民的海外言行納入管轄範圍,等於把權力觸角伸向海外華人,吳紹平表示,「中國公民如果到其他國家,發表抨擊中共的言論,曝光中共的醜聞或中共認爲的秘密,這個公民假如某一天回到中國,國安就可以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