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五大違規情形!中原證券連收8張罰單 7人領罰

河南證監局近日掛出8張罰單,劍指中原證券存在五大違規情形,七位相關負責人也領罰。

據證券時報報道,近日,在“兩強兩嚴”的監管基調下,券業罰單數量呈現增長趨勢。僅本月以來,收到證監會、交易所、各地證監局開具罰單的券商數量已經累計至十餘家。值得一提的是,近期罰單覆蓋面涉及經紀、投行、自營、信用、海外等諸多業務,一案多罰、追責倒查的現象也有所增多。

具體來看,河南證監局羅列了中原證券存在的五大違規情形:

一是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母子公司統一授信管理制度,未對個別重大投資項目風險進行審慎評估。對境外子公司、另類子公司合規風險管控不到位,未有效強化合規風險管理。

二是在開展股票質押業務時,風險管理不審慎、內控管理不到位。作爲承銷商,通過股票質押業務向參與認購債券的投資者提供財務資助。

三是在健全合規風控制度前實質開展債券銷售業務,收取發行人票面利息補差費用,爲他人規避監管提供便利。未嚴格落實金融資產重分類內控要求。

四是從業人員兼職管理不到位,員工投資行爲管控存在薄弱環節,防範員工代客理財行爲管控機制不完善。

五是廉潔從業事前管控不到位,個別崗位人員發生廉潔從業風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