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退場 政院設人權與轉型正義處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正案,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右)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走到身旁時拿出「轉型不正義」的手牌。(姚志平攝)

促轉會5月底解散,立法院昨三讀通過《促轉條例》修正,促轉會解散後仍續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並設人權與轉型正義處,預計本月底前成立。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批評,促轉會成立至今,各項工作只做半套,偏重政治考慮,根本談不上轉型正義。

爲持續推動轉型正義,促轉會業務除移交到法務部、內政部、文化部、衛福部、教育部和國發會,行政院將新設人權與轉型正義處,做爲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的幕僚單位,其業務職掌包括政治檔案開放、威權象徵處置、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等10項,其中平復行政不法與司法不法業務由法務部承接。

此次修法新增平復「行政不法」,促轉會代主委葉虹靈曾說明,行政不法的定義是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機關或公務員爲達成鞏固威權統治目的,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爲侵害人民生命、人身自由或剝奪其財產所有權處分或事實行爲。

曾銘宗說,政府用人不當,曾任用自詡東廠的張天欽擔任促轉會副主委,企圖利用職權清算藍營,打壞機關形象,公信力蕩然無存;促轉會成立至今,檔案資料選擇性公佈,不公開不透明,歷史人物沒有功過並存,根本談不上轉型正義。

根據規畫,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職掌業務10項,包括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計劃、研究發展等;國際人權規範研究及國際人權組織合作交流推動;人權指標、人權預算、人權影響評估機制統合規畫;以及國際人權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統合規畫等。

轉型正義部分,包括政治檔案開放、加害者識別與處置;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轉型正義教育;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被害者權利回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