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重從快嚴打跨境電詐,最高檢建議警惕高薪引誘出境參詐
最高檢12月1日消息,爲進一步遏制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最大限度切斷境內不法分子與境外詐騙集團勾結的犯罪鏈條,根據常態化掛牌督辦工作機制,近日,最高檢、公安部決定繼續聯合掛牌督辦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堅持深挖組織者、領導者及幕後“金主”,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及境內關聯違法犯罪活動,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羣衆切身利益。
澎湃新聞從最高檢瞭解到,2022年以來,最高檢、公安部已聯合掛牌督辦三批13起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持續釋放依法查處、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在相關地方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的共同努力下,督辦案件均取得顯著成效。
最高檢介紹,本次選取掛牌督辦的8個案件,從案件特點看,參與人員衆多,內部組織架構嚴密,境內外協同勾結,涉案金額特別巨大,有的詐騙集團還涉及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暴力犯罪,社會影響極爲惡劣。
從案件類型看,涉及虛假投資理財類、刷單類、虛假博彩類等多種詐騙方式,以及包裝成“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的電信詐騙園區,迷惑性強,基本涵蓋目前跨境電詐的主要犯罪模式,具有較強的警示教育意義。
從案件處理看,案件多由公安機關在偵辦案件中研判發現,這對於通過研判深挖、精準覈查等進行全鏈條打擊以及辦理同類案件具有指導意義。
從案件進展看,公安機關均已抓獲大量犯罪嫌疑人,檢察機關也已受邀介入案件引導取證,爲後期辦理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礎。但同時,案件“金主”“骨幹”到案較少,且關聯境外其他詐騙犯罪集團案件,有必要通過掛牌督辦,加大警務執法合作和境外緝捕力度,強化全鏈條打擊。
最高檢強調,電信網絡詐騙作爲智能化、非接觸性犯罪,具有成本低、收益高、易複製、難追查等特點,已成爲當前的突出犯罪之一,特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跨國跨境快速發展,已成爲全球性的打擊治理難題。
近年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持續高發,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難在哪裡?最高檢分析指出,一是有組織化日趨明顯。零散、點狀式的獨立詐騙團伙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以工業園區、科技園區爲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團。詐騙集團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呈現出多行業支撐、產業化分佈、集團化運作、精細化分工、跨境式佈局等跨國有組織犯罪特徵,並勾結當地勢力逃避打擊。
二是犯罪工具不斷升級。詐騙集團利用區塊鏈、虛擬貨幣、遠程操控、共享屏幕等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更新升級犯罪工具,與執法部門技術攻防對抗不斷加劇。
三是黑灰產犯罪境外化。隨着國內打擊力度加大,有的黑灰產團伙將整個或部分犯罪鏈條向境外轉移,有的在境內大量使用境外通訊工具或服務器設在境外的資金交易平臺等,各類逃避偵查手段不斷升級。
四是跨境執法合作難。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體系和法律制度存在差異,對於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定義、構成要件、證據標準等不盡相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雙邊多邊執法司法協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跨境打擊、調查取證、人員抓捕等難度大。
面對仍然嚴峻複雜的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形勢,最高檢建議,要警惕高薪引誘出境參詐。近年來,大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窩點和幕後“金主”藏匿境外,他們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引誘招募涉世未深的年輕人赴境外從事詐騙活動;同時,有的詐騙團伙還在管理控制過程中對成員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嚴重暴力犯罪行爲,社會危害極其嚴重。廣大羣衆,尤其是年輕人,切莫相信招聘門檻較低、不要求外語基礎、不要求相關專業技能的境外高薪招工信息,務必擦亮雙眼,以免誤入境外犯罪集團。
同時,堅決不做電詐“工具人”。最高檢提到,根據法律規定,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號、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等行爲的單位、個人或相關組織者,或將面臨刑罰、行政處罰及金融懲戒、電信網絡懲戒、信用懲戒。廣大羣衆切勿受他人引誘蠱惑實施出租出售電話卡和銀行賬戶、販賣個人信息、推廣引流、程序開發、“跑分”洗錢等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爲,自覺遵紀守法,堅決不做電詐“工具人”。
此外,避免上當受騙,要牢記“三不一多”原則:即“未知鏈接不點擊、陌生電話不輕信、個人信息不透露,轉賬匯款多核實”,防止陷入詐騙分子精心設計的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