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酒醉他撿屍回家性侵拍裸照 惡質酒客兩罪起訴

新北市泰山區一名林姓男子,今年2月初前往臺北市中山區某豪華招待所消費,與一名傳播妹同桌飲酒、玩遊戲,以致傳播妹不到2小時便不勝酒力,醉倒失去意識,竟遭林男撿屍帶回泰山住處性侵,並以手機拍攝女方上半身及背部裸照。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罪將林男起訴。

檢警調查,當天被害人近凌晨2時喝到酒醉斷片後,清晨6點35分驚醒時,已獨自身處林男住處浴室中,身上內衣被脫去,且雙腿套在內褲同一個褲管中,於是趕緊用手機向許姓幹部和林姓友人求救。

許、林2人接到電話,由於被害人不知自己身在何處,也不敢擅離浴室,因爲林男不斷在門外呼喚,2人於是依照被害人手機內建的即時定位,趕赴林男住處將人救出。

林男到案後,否認性侵被害人,辯稱回到住處後雙方只在房內聊天,後來自己睡了一下,醒來時女方就只穿着內褲在牀旁邊滑手機,2人並未發生性行爲。但其辯詞很快被揭穿,檢察官根據被害人身上採集到的檢體,發現在內褲和陰道深部都驗出林男精液DNA,成爲犯罪鐵證將他起訴。

新北市泰山區林姓男子撿屍一名酒醉的招待所傳播妹性侵及拍裸照,遭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罪起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