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飯逛街被直播 公共場所直播拍短視頻邊界在哪?

調查動機

近日,#顧客意外入鏡店家直播間索賠獲支持#登上熱搜榜——火鍋店老闆平時喜歡在店裡做直播,以此招攬生意,有顧客入鏡直播間後,認爲火鍋店老闆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將其告上法庭,最終獲賠500元。

此事引發網友對“吃飯逛街被直播”話題的廣泛討論。當下,直播和短視頻成爲人們分享生活、獲取信息以及開展商業活動的重要方式,公共場所也逐漸成爲衆多主播和短視頻創作者青睞的場景。

那麼,在公共場所直播和拍攝短視頻的界限在哪裡?無意間入鏡的羣衆合法權益如何保障?爲此,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 法治日報記者 張守坤

□ 法治日報見習記者 張婉瑩

近日,一名擁有4000多萬名粉絲的網紅因在公共場所直播時用烤魷魚的竹籤捅女遊客臀部而引發熱議,其直播權限被封禁15天。12月4日,三亞警方發佈警情通報,稱該網紅爲吸粉引流,經過策劃,聘請女子(視頻中被“騷擾”女子)合演低俗視頻,並通過網絡平臺進行直播,造成極其惡劣影響,已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近段時間以來,多起與公共場所直播、拍短視頻相關的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和討論。不少人發出詰問:公共場所直播、拍短視頻,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權?是否擾亂公共秩序?公共場所直播、拍短視頻的邊界在哪兒?

多名受訪專家指出,在公共場所直播、拍短視頻的行爲,應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爲首要條件,同時不能擾亂社會公共秩序、誤導輿論。我國現行法律框架已經對網絡直播、短視頻內容作出了約束,但仍有一些主播爲了流量“鋌而走險”。平臺需進一步健全審覈和處罰機制,完善舉報反饋機制,將逾越底線的直播和短視頻及時下架。

公共場所肆意直播

擾亂秩序頻生爭議

“你們看我後面……”

前不久,擁有百萬粉絲的網紅“麻辣燙”在廣州白雲機場直播。直播過程中,她突然將鏡頭對準身後一對有親暱行爲的情侶,不僅出言示意直播間觀衆關注,且不停抿嘴竊笑。在登機過安檢時,她不顧安保人員提醒,堅持直播安檢過程。最終,“麻辣燙”的平臺賬號被封禁,相關作品被清空,其所在公司發佈了她的道歉視頻。

無獨有偶。10月15日,航空測評網紅主播“小虎行”酒後在深圳寶安國際機場進行直播,要求某民航公司值機櫃臺的一名女性志願者摘除口罩,遭拒絕後對該志願者及現場管理人員反覆滋擾。次日,深圳市公安局機場分局通報稱,警方已依法對該主播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記者梳理髮現,除了機場,醫院、地鐵站、火車站乃至博物館、圖書館等公共場所,都是一些主播經常直播和拍短視頻的場所。一些主播爲了吸引觀衆的注意力,會不時做出一些誇張、怪異的行爲,如大聲喧譁、打鬧、堵塞通道等,擾亂了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

例如,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內的咖啡店,因其建築外立面的歐式復古風格,吸引了諸多網紅達人、攝影愛好者前往拍照甚至直播。大量的“打卡”行爲擠佔了醫院道路,當地居民反映就醫體驗大打折扣。

對此院方表示,將在前期管理的基礎上繼續加強管理,對於商業拍攝、長時間佔據爲患者提供休息的座椅、使用補光燈等大型專業設備等行爲進行勸阻,以保證醫院正常診療活動的進行,爲患者提供更舒適的就醫體驗。

在山西省運城市某醫院,有人夜間在大廳直播唱歌,醫院竟然成了“練歌房”。患者和附近居民對此頗有怨言。

在地鐵站、火車站等場所,有個別主播刻意將鏡頭對準來往人羣,甚至對着他人的臉進行直播,不少行人對此行爲深惡痛絕。

近日,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調解一起侵權糾紛。小麗(化名)在餐廳吃飯時,看到有人在拍攝打卡視頻,鏡頭衝着自己座位的方向,她特別告知拍攝者不要把自己拍進去,後續卻在對方發佈的探店視頻中,看到了自己的整個面部。由於視頻不斷被點擊、收藏、轉發,持續傳播給她帶來了困擾。小麗聯繫了短視頻平臺,但沒有得到滿意的答覆。於是,她將短視頻平臺告上法庭,要求其刪除視頻、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失。

經法院調解,短視頻平臺賠償小麗1萬元。

直播拍攝應有邊界

不能侵害他人權益

“公共場所是否可以進行直播、短視頻拍攝?邊界究竟在哪兒?”這是近期多起相關事件發生後,網友共同關注的話題。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分析,根據《網絡主播行爲規範》,網絡主播不得在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侵犯他人隱私等場所和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場所拍攝或播出。在公共場所的直播行爲,以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爲首要條件。此外,判斷直播是否可行需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是偷拍還是公開直播、拍攝重點是自己還是他人、拍攝場所或直播時間段是否影響他人生活等。

“如有網紅在火車站直播,如果火車站是廢棄不用的,一般問題不大;若是正在使用,就需考量是否影響正常社會生活秩序及行人通行等。”朱巍說。

他認爲,如果在直播、拍短視頻時將鏡頭對着別人或引導公衆關注某個人、某類人或某件事,這種行爲可能侵害他人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相關權利,甚至可能引發網絡暴力。

除個人肖像被迫入鏡外,有網友反映,經常遇到他人舉着手機拍來拍去,甚至會對着路過行人的個人物品進行拍攝。近日,一則消息登上熱搜榜:廣東一男子吃飯時,一名陌生男子突然走過來,對着其桌子上的飯菜拍照,然後轉身離開,留下正在吃飯的男子“一臉懵”。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甄景善告訴記者,自然人對個人物品享有所有權,包括對物品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如果拍攝是出於個人興趣、藝術欣賞等非商業目的,沒有公開傳播,通常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拍攝是出於廣告、宣傳等商業目的,或進行公開傳播,可能構成對他人所有權的侵犯。同時,這種拍攝行爲還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如果拍攝的內容能夠反映出他人的生活習慣、消費能力、行程信息等私人信息時,而這些信息又是拍攝者未經允許就獲取的,那麼這種拍攝他人物品的行爲就可能構成對隱私權的侵犯。”甄景善說。

河北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田韶華指出,如果漠視他人權利,置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於不顧,一味地爲追求流量而進行直播,甚至罔顧事實進行剪輯加工,不僅可能對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也可能會誤導輿論、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污染網絡環境。

明確劃定直播區域

健全審覈處罰機制

近年來,國家相關部門陸續出臺了一系列規範網絡直播和短視頻的政策。

2016年,中央網信辦發佈《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加強對互聯網直播服務的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2021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行業的正面引導和規範管理。

各短視頻平臺響應監管部門專項行動,採取大量舉措規範直播和短視頻亂象。例如,落實實名認證制度,以確保賬號的真實性和可追溯性;加強內容監管,採取定時巡查、集中整治等方式,將技術手段與人工審覈相結合,對上傳的內容進行篩查,及時發現並刪除違規內容等。

相關部門和平臺一直在針對性治理直播和短視頻亂象,爲何仍有主播“鋌而走險”?

田韶華認爲,一方面,在人人都有手機的時代,直播變得非常容易,而且也更加具有隱蔽性,許多被侵權人並未意識到自己“被入鏡”,導致直播侵犯隱私權、肖像權的現象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在經濟利益推動下,一些直播者無視道德和法律約束,且相應的違法成本並不高,導致逾越底線的直播氾濫。

“部分直播平臺也未嚴格遵循相關規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導致一些侵權視頻被髮布和廣泛傳播。”田韶華說。

朱巍補充道,亂象頻發還與一些地方的管理者和場所經營者未充分履行義務有關。比如網紅在超市直播可能侵害顧客隱私,但有些超市對此不管不顧。

受訪專家認爲,有效治理公共場合直播、拍短視頻亂象需要政府、平臺、公衆等多方共同努力。

甄景善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公共場合直播、拍攝短視頻這一特定亂象制定具體行爲規範,區分不同場所的敏感度劃定直播區域。例如將醫院、機場等特定場所劃分爲禁止直播區域;對於可直播區域,可以指引相關區域的設置條件和流程,甚至可以對直播時間、直播模式、直播內容等作進一步規範,爲平臺監管提供更加清晰明確的法律依據。

“平臺應當嚴格落實用戶實名制管理制度,結合人臉識別等信息技術手段,確保直播主播與實名認證主體一致,並通過與主播簽訂自律協議,對主播進行直播前培訓等方式,明確主播的行爲規範和責任,提高其專業素養和法律意識。建立嚴格的審覈標準和流程,做到對違法違規內容能夠及時發現,並快速採取處置措施。”甄景善說。

他還建議,建立健全用戶反饋機制,鼓勵用戶舉報違法違規內容;明確舉報受理的標準與範圍,暢通用戶舉報渠道,對用戶舉報進行及時迴應和處理,確保用戶權益得到保障。

在朱巍看來,用戶個人有權制止不恰當的直播和短視頻拍攝,公共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也應履行職責,在特殊場合如泡溫泉、練瑜伽、酒店等地方加強管理,禁止隨意拍攝。平臺應承擔責任,對可能侵犯他人權利的作品不予發佈、不給予流量和更大討論空間。

“互聯網應是以信任爲主的平臺,不能以流量爲主要抓手。如果平臺隨意傳播可能侵犯他人權利的內容並捧上熱搜榜,這不是表達自由,而是對侵害他人權益的漠視,會破壞公衆對網絡平臺及個人信息保護的信任。”朱巍說。

甄景善還提到,要加強公衆教育與宣傳。開展公衆教育活動,引導公衆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提高公衆對網絡直播和短視頻亂象的認識和辨別能力,不盲目跟風,理性參與直播,引導公民積極參與對網絡直播和短視頻亂象的監督,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平臺舉報違法違規內容。(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