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醫手術房兇殺案 林光宇決定向母借錢賠償被害人
▲林光宇上訴二審被臺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民事判決,林光宇決定向母借錢一次賠償被害人。(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2018年9月,持刀刺傷同事陳綵鳳,陳綵鳳向林光宇提出民事求償391萬216元,2020年8月26日,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林光宇應賠償陳綵鳳150萬1843元及法定利息,林光宇上訴二審,被臺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審判決,林光宇決定向母借錢賠償被害人。
林光宇表示,他與律師商量後,決定向母親借錢來賠給陳綵鳳,將透過律師與陳綵鳳的委任律師聯繫,一次付清賠償金,至於利息,再看兩造律師如何談。
林光宇指出,民事部分賠給陳綵鳳後,將請律師寫書狀給最高法院,希望能發回更審,如果沒發回更審,三審定讞,林光宇表示:「那就去關,也失去公務人員資格」。
一審判決林光宇賠償項目包括,醫藥費57萬7177元、醫療用品1721元、交通費2萬5740元、看護費19萬8000元、勞動能力損失9萬9205元、精神賠償60萬,共計150萬1843元。
據瞭解,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因不堪長期遭受職場霸凌,在2018年9月,持刀刺傷同事陳綵鳳,一審判處林光宇有期徒刑1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則判林光宇休職半年;2020年3月10日,二審撤銷原審判決,改依殺人未遂罪重判林光宇2年10月,目前該案上訴三審,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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