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豐回收玻璃再利用 一年逾5億公斤

據統計,臺灣廢玻璃容器每年回收約22萬公噸,屬於可完全回收再利用的材料,經處理後的玻璃砂穩定性佳、透水性好、價格便宜,但清潔隊員對廢玻璃回收心有餘悸,因爲在回收過程中經常會造成被玻璃割傷,程豐環境科技董事長許家紳指出,環保署於1997年將廢容器公告爲應回收清除、處理之一般廢棄物,他強調該公司爲了降低廢棄物所造成的環境傷害,研發後取得了透水地坪構造、回填土方及其骨架結構、替代砂結構及應用等3項專利,並已獲得環保標章、綠建築標章兩項認證。

許家紳指出,廢玻璃容器是可以完全回收再利用的材料,主要成分與一般砂石相同,以「二氧化矽」爲主,回收的廢玻璃經加工處理後,玻璃砂的韌度、透水性佳,能取代一般路面所需添加的部分砂石,成爲「玻璃瀝青」,玻璃瀝青可應用於道路及景觀,重新賦予廢玻璃新生命,亦有助排水、控溫及止滑性,並能有效提升地層含水能力,可逕流滲進土壤,讓雨水滲、補註都市區域的地下水,提升城市的整體防洪能力。

另外,再生玻璃砂也可以製成各式的玻璃地磚、圍牆磚、透水磚等,充份發揮廢玻璃回收再利用之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