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自爆「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 網友戰翻傻眼:推給婚外情

神隱12天!陳星首發聲明「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合成照/翻攝臉書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女作家林奕含輕生後,狼師風波越演越烈。飽受外界質疑的補教名師晨星神隱12天后,9日終於打破沉默,撇清自己並非狼師,還坦承確實曾與林奕含「交往2個多月」。聲明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論戰,質疑陳星避重就輕,想把這起事件的責任與真相導向成是婚外情

作家林奕含上個月27日晚間選擇用上吊自縊結束短暫生命,震驚各界。隔日,父母隨即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指控林奕含8、9年前就讀高中時,曾遭補習班老師「誘姦」,因飽受憂鬱症所苦,加上走不出遭侵害陰影,纔會選擇走上絕路,引發軒然大波。

▼林奕含曾表示,小說中的李國華是以現實中他認是的老師爲原型。(圖/翻攝臉書)

由於林奕含生前接受專訪時,曾提到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中的「李國華」是以一位「我所認識的老師」爲原型,讓許多網友紛紛開始捕風捉影,並藉由小說和現實證據拼湊,想要替林奕含討回一個公道與真相。

隨着風波不斷延燒,坊間對狼師的真實身分也越來越關注。但政府相關單位起初以保護被害人爲由,要求媒體自律,否則要祭出罰責,讓平面、網路或電視媒體都一度噤聲;直到輿情漸烈,高雄市議員蕭永達率先開第一槍,指控「陳星就是狼師」,加上衛福部改口報導符合社會公益,才讓整起事件更加明朗地曝光。

面對外界種種指控,陳星低調神隱12天后,終於在9日出面,坦言自己曾與林奕含交往過,還稱自己並非狼師,更不是李國華。他說,自己已經爲此身敗名裂,第一時間沒出面澄清是考量家屬感受,不願在治喪期間對家屬造成二次傷害,接下來將靜待司法機關調查,並釐清真相。

▲陳星9日出現自爆,認了「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掀起熱議。(圖/東森新聞,下同)

聲明一出,立刻在網上引發熱議,還有許多人紛紛在PTT上留言狠酸:「死無對證」、「律師團出招了QQ」、「交往兩個月,這樣要龜縮十幾天?」、「所以老師可以搞學生?」、「跟一個未成年不成熟的少年人發生婚外情,就很可議了吧」、「沒看到一句道歉」、「不愧是國文老師」、「不是有老婆孩子嗎?承認交往兩個月??」、「我幫你翻譯: 通姦兩個月」、「真的是交往嗎」、「標案呢」。

但也有網友持不同看法,紛紛留言認爲:「小說派崩潰囉」、「小說就是小說,三國演義再真也改變不了他不是正史的地位」、「沒證據還能推出那麼多東西,也是醉了」、「鄉民好惡真的是看臉看風向耶」、「小說辦案團要哭哭囉」、「笑死,小說派崩盤」、「從頭到尾都是林爸在講,才把自殺跟性侵連在一起」掀起論戰。

【陳星聲明稿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爲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衆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臺北,承受輿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爲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沉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羣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臺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工科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衊毀詆、道德批判,本人爲此已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衆不要再爲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