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香港保安局李家超:沒有法律基礎與臺灣司法互助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圖/路透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臺港政府角力,以及犯嫌真實投案意願未明下,港男陳同佳赴臺投案持續陷入僵局。對於陸委會要求港方迴應司法互助請求,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17日表示,「香港沒有法律基礎臺方司法互助。」

「現在是通緝犯自己『送上門』,臺方關上大門阻止。」李家超說,臺灣向陳同佳發通緝令,據瞭解是終身,即使在天涯海角有關當局應該緝拿他歸案。

▲針對陳同佳來臺投案,臺港官方陷入僵持。(圖/路透)

對於受害者潘曉穎父母15日致函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後,16日又致函香港保安局,香港保安局表示,非常理解潘曉穎父母沉重傷痛的心情,陳同佳願意赴臺自首,是一件令人紓懷的事,可惜臺方沒有表現應有的積極態度,以致事件尚未解決。

據《香港電臺》報導,港保安局發言人重申,知道陳同佳的律師聯絡臺方所指的單一窗口,待臺方發出入臺證,兩地警務合作渠道便可展開研究行程上的安排;他說,香港特區政府去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但因社會反應而撤回,希望潘曉穎父母理解特區政府沒有法例賦予的所需權力,強行將陳同佳送到臺灣接受審訊,也沒有權代陳同佳作出赴臺安排。

陳同佳2018年2月和當時20歲的女友潘曉穎來臺灣過情人節,期間他察覺女友疑似外遇懷上前男友小孩,憤而殺死潘女,棄屍在捷運竹圍站附近草叢;事後,陳同佳潛逃回港,因「洗黑錢罪」入獄,惟去年10月23日在港出獄後,一直住在安全屋,雖表達有來臺投案自首意願一年之久,卻仍未成行。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10月15日主持例行記者會,就陳同佳案迴應記者提問。(圖/記者陳政錄攝)

對於陳同佳投案乙事,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本案日前士林地檢署已說明收到陳同佳透過其委任律師的遞狀,同時地檢署也再次呼籲,本案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迴應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並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於法,具體實現司法正義

他說,本案涉及臺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律程序,並由臺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纔有陳嫌來臺入境問題

►不再眷戀青春,因爲我持續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