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州提告大牙卻是被告須舉證?原因曝光
陳建州昨對大牙爆料提出民事訴訟。(圖/中時資料照片)
藝人「黑人」陳建州最近被女星「大牙」周宜霈指控11年前去香港工作時對她性騷擾,見此,陳建州和老婆范瑋琪昨(28日)共同對大牙提出民事訴訟,不僅要求大牙賠償他們夫妻倆各500萬,還要求她必須在臉書發文道歉。對此,網紅「臺灣妞韓國媳」稍早提問她以爲這類案件,被告須以無罪爲前提,應該是原告要提出被毀損名譽的證據,但爲何目前看來是大牙需要舉證?而懂法律的網友也給迴應了。
「臺灣妞韓國媳」昨發文表示,就她所知世界上的法律都是以無罪爲前提去審被告,也就是原告必須證明被告有罪才能成立,而陳建州的案子中爲何會變成大牙需要舉證?她好奇地寫下,MeToo運動常卡在舉證困難,被告大多是有權有錢的人,因此原告過去纔會保持沉默,不明白在此案件中爲何是被告需要提出證據。
「臺灣妞韓國媳」發文。(圖/翻攝自臺灣妞韓國媳臉書)
見此,有網友迴應:「其實很單純,誰主張,誰舉證,大牙必須有東西證明黑人曾經意圖對她實施侵犯,在她提交實質證據之前,黑人一方其實是沒有提供他沒做的證據的義務的。這也是爲什麼長年以來都在宣導遇到疑似性騷擾或性侵犯的時候,優先取證,畢竟不知道什麼時候用的上。」另有人表示:「如果是刑事訴訟被告不負舉證責任吧!但民訴的話大牙可能就要就對於自己有利的事實提出證據」,臺灣妞韓國媳迴應:「哦哦哦哦哦所以是民事刑事的差別!!!!」,「所以就是黑人選擇性的告了對自己有利的部分,瞭解,謝謝」。
「臺灣妞韓國媳」統整網友迴應。(圖/翻攝自臺灣妞韓國媳臉書)
最後,臺灣妞韓國媳整理出自己看到的迴應:「黑人只要證明自己名譽受損就可以成立,性騷擾是刑事(她案例有實質觸碰),所以到底有沒有發生這件事情,變成不是這個審理的,就是要另外審的內容,所以才變成黑人要證明大牙有罪,只需提出名譽毀損的證明,不用去證明性騷擾沒發生,因爲那是屬於刑事案件,看起來應該是這樣,有錯再請大家補充」。
「莫莉律師的刑訴咖啡館」解答。(圖/翻攝自臺灣妞韓國媳臉書)
「莫莉律師的刑訴咖啡館」也說:「民事的舉證相較於刑案而言比較寬鬆,基本上證明到大牙未經查證或查證不足便予以爆料即可,只是名譽的價值就有點抽象,但我認爲500萬這個金額宣示成分比較高啦,不可能判這麼高,我自己猜測不提刑案誹謗的原因,是想賭一波大牙沒證據,當年的美眉可能也不想、不願出來作證,萬一檢察官職權調查查下去,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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