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大學生創業失敗試圖喝藥輕生,學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原標題:長沙一大學生創業失敗試圖喝藥輕生,學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近日,湖南省長沙醫學院對一名學生做出留校察看的處分。該學生因創業失敗離校出走,被老師找回後又企圖喝下化學藥品輕生。7月9日下午,長沙醫學院學生處工作人員稱,該學生行爲嚴重影響了教學秩序,學校按照規定對其進行處分。
根據網傳的處分決定文件,該學生是長沙醫學院第一臨牀學院2018級學生。
2021年6月5日,該學生因創業失敗離校出走。當月6日下午,輔導員與該同學取得聯繫,見面溝通期間,該同學突然拿出化學藥品,試圖喝下,雖然被及時制止並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沒有危及到生命安全,但“該行爲嚴重影響到學校的教學秩序”。
文件稱,根據《長沙醫學院學生管理規定》(2021年修訂)第八十五條第六款,應給予開除學籍處分,但鑑於同學有悔改之意,且態度良好。經研究決定,給予其留校察看處分。
文件還寫到,“處分材料將真實完整的歸入學生本人檔案”。該文件的落款及印章均爲“長沙醫學院”,時間是2021年6月28日。
看到該文件後,不少網友認爲學校不近人情,覺得同學已經夠慘了,學校卻只關心自己的聲譽,對其進行處分;也有網友認爲,學校作爲管理方這麼做並沒有過錯。
9日下午,長沙醫學院學生處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學校確實發了這個文件。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該學生因創業失敗,虧掉了2萬多的學費,遂離校出走。學校老師都很着急,第一時間發現並將其找回。當時學生比較衝動,當着輔導員的面想喝化學藥品。還好有同學擋掉了,該學生被送到醫院,檢查發現身體沒有受到影響。
“按照學校的學生管理條例,這種嚴重影響到教學秩序的行爲是要開除學籍的。”該工作人員稱,不過,在經過跟該學生及其家長溝通後,學生有悔改之意,就下了留校察看的處分。
“如果每個學生都像他(她)這樣,那就不合適了。”工作人員說。他還表示,“留校察看”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申請解除,並不是永久性的。
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範先佐認爲,大學生創業,缺乏經驗,都會遇到問題,學校應該多關心和理解。“學生出走、輕生可能會影響到學校的聲譽,但學校不能輕易進行處分。”範先佐說,因爲年輕人犯錯,有時候是一時衝動想不開,此時應該以安撫和引導爲主,因爲一個處罰可能會跟學生一輩子,需要慎之又慎。
責任編輯:李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