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女大生命案》單厚之/治安會報不開又如何?

蘇貞昌表示,因防疫緣故,所以決定不必開的會議就不要進行。(圖/記者屠惠剛攝)

單厚之/資深媒體

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意外引爆行政治安會報已經一年沒開的問題,加上之前的一年沒開食安會報,讓人質疑政府是否有怠惰的問題。爲了避免連環爆,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是因爲防疫的緣故,所以他決定所有不必開的會議就不要進行。而國民黨也踢爆,類似該開不開的會議共有11個。

雖然治安、食安會報沒有定期開,但行政院的說法卻不是因爲防疫所以就沒開會,相關食安、治安的專案會報,仍舊是依照需要機動召開,而且頻率遠比治安、食安會報的規定更密集

綠營側翼更撲天蓋地指稱《ETtoday》的報導假新聞,宣稱相關會議停開反而省下了車馬費,讓預算能夠留在國庫。言下之意,該開的會沒開,反而是件福國利民的事情。

綜觀綠營的說法,行政院各種的會議,顯然有「需要」跟「不需要」之分,蘇貞昌召開的各種專案會議都是「有需要」的,而行政院停開的會議,即便法有明定,其實都是「不需要」、可有可無的。

「會而不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是長期以來很多人對行政部門的批評,認爲行政部門很多的會議都是大拜拜、走個過場,實際上沒有辦法解決任何問題。現今的行政院和蘇貞昌展現的也是類似態度,認爲機動、小規模的專案會議,遠比固定的會議更能精準有效的解決問題

案發後長榮大學與警察、社區共同組成「巡守隊」,擴大巡邏。(圖/記者林悅翻攝)

問題是,當初認爲有必要召開這些會議的不是別人,正是行政機關本身。這些「會報」的法源各有不同,有的是法律、有的是「設置要點」之類的行政規則,像「治安會報」的法源是行政部門自行訂定;而像「食安會報」則是寫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是出自行政部門的規劃,根據立法運作實務,會把「會報」寫入法律,通常都是行政院版的要求,立委不太可能越俎代庖,去規範行政機關該多久開會一次。

也就是說,這些「會報」之所以訂定這樣的期限,是因爲主管的行政機關認爲必須要定期檢視相關的業務,才能讓政務完善運作。

這些會議或許會如批評者所言一般行禮如儀、沒有建設性結論,但召開會議的目的不僅僅在於結論,也在過程。爲了召開這個會議,爲了避免自己在會議上出糗、飽受批評,主管機關事前必須要全面盤點自己所管業務,相關單位從上到下都必須要上緊發條

或許有人會以部隊應付高裝檢」的經驗,認爲必然充斥各種表面功夫與造假,但如果連「高裝檢」都沒有,狀況肯定更加嚴重。

沖沖衝」的蘇貞昌以治下嚴厲聞名,動輒把低階官員罵狗血淋頭、甚至拔官,行政部門上下莫不畏懼。但蘇貞昌再兇、再嚴,能顧及的面向總是有限,被蘇貞昌盯上的很難過,蘇貞昌看不到的就相對輕鬆。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蘇貞昌以自己的主觀取代制度,必然導致行政部門施政重心的偏移。就如同這次大馬女學生的不幸事件,就有警界認爲是當初蘇貞昌以案件發生數爲由拔分局長,導致警方吃案之風再起。

疫情不是不開會的理由,人民也不需要爲了省那區區幾百萬的車馬費,造成如此重大的憾事。既然蘇揆說相關會議都有機動、依需要召開,回覆法定會議又有何困難?又何必大張旗鼓,把媒體當成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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