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爭12項訴求!二次勞資調解登場 長榮備好對案了
▲長榮航空表示,針對空服員提出的訴求,以準備好多項對案,盼二次調解有進展。(圖/長榮航空提供)
長榮航空9日早上9:30在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因工時、工資、管理事項改善等12項訴求進行第二次勞資爭議調解。12項訴求中有6項與薪資福利相關,5項與公司管理權相關,1項爲違約罰則,長榮航空表示,已針對桃空職工希望優先討論的提高日支費(外站津貼)、改善工會認爲較辛勞航班、調整懲戒申覆制度、增加勞工董事等議題準備多項對案,希望今天的調解能夠有所進展,共創勞資雙贏。長榮航空表示,近年來穩定成長並有盈餘,照顧員工也不遺餘力,近五年連續平均每年調薪2,000元/月,2019年調薪更達3,000~4,000/月,並且連續四年發放4個月的年終獎金以及上萬元的員工紅利。單就過去幾年每年的薪資調整幅度,已明顯超過同業水準,加上長榮對於日支費的計算方式較優,且在外站皆提供免費早餐,因此長榮空服員的年收入實與友航差距不大,相信大部分員工也認同公司這種「持續獲利,並持續漸進提升所有員工勞動條件」的方式。
▲長榮航空指出,單就過去幾年,空服員每年的薪資調整幅度,已明顯超過同業水準。(圖/記者林敬旻攝)長榮航空指出,提升空服員勞動條件是長榮航空與桃空職工的共同目標,長榮航空與桃空職工自2017年4月開始進行團體協約協商,在過去的20次協商當中,長榮航空本着誠信協商的原則,在可行、合理的原則下,均提出對案,也在每次會議後,無論是否有達到共識,都有發佈新聞稿讓社會大衆明瞭協商的進度及內容,然遺憾工會於去年11月29日片面宣佈中斷團體協約協商會議。縱使團體協約協商被迫中斷,長榮航空強調,仍本着照顧空服員的原則,對於每月保障飛行時數60小時、改善部分較爲辛勞航班等合理要求,均已經陸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