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迎今冬初雪 | 長春新增一條商業街!即將試營業 | 事發長春一小區!法院審理了

長春迎今冬初雪

11月21日清晨

長春

落下2024年第一場雪

雪花漫天飛舞

這場不期而遇的初雪

讓長春披上一層銀紗

天定山、廟香山滑雪場

已經開板迎客

夢幻冰雪季

來長春打卡吧~

來源:長春政事兒

長春新增一條商業街!即將試營業!

近日

這裡傳來新消息

文商·文創·文旅

北京大街西曆史文化街區

或將成爲集藝術文化、商業旅遊

生活美學於一體的

城市會客廳和城市新地標

△資料圖片

北京大街

西北起西廣場

東南至大經路

曾經名爲“懷德大街”

“八島通”“北平大街”

後改稱“北京大街”

並沿用至今

△資料圖片

文旅體驗、潮流零售、 藝術辦公

特色餐飲、民宿生活、創業空間……

老街區新場景

大商圈小情緒

藝術+文化+娛樂

街區規劃通過科學的功能分區

構建合理的遊玩動線

示意圖片

目前街區正在推進

美陳、亮化內容

計劃2025年1月

街區部分試營業

2025年5月整體開街

(注:以上均爲資料圖片,文中內容僅供參考。街區實際情況、開放時間、最終解釋權等以主辦單位官方平臺發佈爲準。)

來源:長春文旅

事發長春一小區!法院審理了

隨着私家車保有量越來越大,住宅小區內的停車需求也越來越高。很多房地產開發項目裡,在小區地面都配有停車位,並在售房時一併進行出租或者出售。但是,這些地上停車位的權屬真的就歸開發商所有嗎?近日,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關於小區地上停車位歸屬權的案件。

據瞭解,被告甲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了某住宅小區,於2014年1月進行竣工驗收,在該小區內購買了住房的居民開始陸陸續續入住。住的人多了,停車位也隨之變得緊張起來。恰好在小區中央有一塊公共綠地,於是開發商甲公司便沿着綠地四周建了一個帶狀的停車場,並準備將停車位進行出租。

2024年4月,甲公司與業主張某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約定將22號車位出租給張某使用,其租賃期限爲60年。小區業主知道這個消息後紛紛表示反對,並由業主委員會出面,對於甲公司將車位出租的處置行爲提出異議,但甲公司對此事並未給出明確說法。幾次溝通下來,業主委員會和甲公司之間也沒能就此事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業主委員會將甲公司起訴至九臺區人民法院。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業主委員會認爲該停車場是佔用公共道路、綠地建設,應屬全體業主共有。並且,甲公司這種60年超長租期的行爲,等於變相售賣行爲。無論是租還是售,甲公司都無權處置。而甲公司則認爲,該小區是自己開發的項目,在哪裡規劃建車位也應該由自己說了算。並且,車位一直都是以租或售的形式提供給業主的,在購房合同裡也未約定要給業主無償使用。

法官審理後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在這個案件中,該小區內的停車位是在小區裡,且佔用小區公共道路、綠地而建設的,按照上述法律的規定,這些停車位應屬小區全體業主共有。被告甲房地產開發公司將業主共有停車場中的停車位出售,屬於無權處分行爲,出租行爲應屬無效。

◆來源: 長春晚報全媒體記者 侯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