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沃旭能源大彰化離岸風場最終投資決定 拚2025年底前完成建置

在2018年6月臺灣潛力場址首次競標中,沃旭能源以具競爭力的價格獲配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920 MW併網容量,該次競標規則並無在地產業關聯性要求。2020年7月沃旭能源與臺積電(2330)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確保風場長期收益來源,這是全球再生能源業規模最大的企業購售電契約。

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已具備堅實的商業規畫,能夠爲沃旭的利害關係人創造長遠的價值。此外,透過運用亞太區及全球的供應鏈網絡,沃旭能源能更有效管理風場建置支出。

沃旭能源擁有穩健的財務表現,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建置支出,將來自沃旭能源集團自有資本,以及在沃旭母公司擔保下,向臺灣本地金融機構取得新臺幣融資。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古沛明(Per Mejnert Kristensen)表示,做出的正面最終投資決定,充分展現沃旭能源已準備就緒,將持續在臺灣建造與營運大規模離岸風場。沃旭在亞太建置離岸風電的經驗、領先業界的技術專業和優秀的財務能力,加上與利害關係人的緊密合作,使我們充滿信心履行與經濟部簽訂之行政契約,並落實和臺積電簽署的企業購售電契約。這項最終投資決定已爲沃旭加速亞太實現低碳社會畫下重要里程碑。

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位於彰化外海約35-60公里,已經取得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許可。沃旭能源將善用在臺灣建造900 MW大彰化東南及西南第一階段離岸風場所獲得深厚的在地知識和經驗,於2023年啓動大彰化西南第二階段及西北離岸風場陸域工程,風場零組件將於2023-2024年製造,風場海上施工預計於2025年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