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翼稱「沒做功課遭法務部長打臉」 羅智強怒批斷章取義、將採法律行動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辦公室今日表示,針對臉書(facebook)粉專「公民割草行動」以圖文形式,散佈謠言聲稱羅智強委員質詢科技偵查法時未作功課,慘遭法務部長鄭銘謙當場打臉之言論,後續將向警方進行告發,遏止造謠歪風、還原事實、捍衛名譽,以正社會風氣。

羅智強辦公室指出,今日上午羅智強於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鄭銘謙時詢問,依照政院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設計,當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與司法警察官認爲有必要時,是否就可以進行科技偵查,當下鄭銘謙迴應:「這一條已經拿掉」。

羅智強辦公室提到,然根據委員會收到之版本,包括第二條與第三條,條文內容皆如羅智強委員所述,羅智強委員後續也於中午條文審查大體討論時再度詢問法務部所問條文有否拿掉,法務部次長當下就表明,是部長誤會了。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鍾佳濱亦指出,鄭部長認知似乎還停留在部版而非院版之認知,指示法務部應以羅智強委員所述之院會版草案內容進行答覆。隨後法務部也派員向羅智強進行說明致歉,表示部長當下可能會錯意。

羅智強辦公室表示,但是「公民割草行動」卻於下午1時35分發文,以該辦公室製作之影片截圖,造謠羅智強遭打臉,而非法務部部長誤解、口誤。羅智強辦公室影片於委員會大體討論時,公之於衆播放,完整影片爲時僅21秒,重複3次鄭銘謙部長聲稱「這一條已經拿掉」後,於最後片段亦貼出行政院草案之原始條文,證明條文並未拿掉,內容確如羅智強委員所述。

羅智強辦公室強調,然「公民割草行動」卻刻意斷章取義,既引用影片內容,理應知悉影片後段貼出之完整法條證明羅智強所述所真,卻刻意造謠羅委員遭到打臉。對公職人員名譽,以及釐清政府具體施政方向,皆有負面影響,因此後續將向警方進行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