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下來過夜就下藥」 男迷昏女友硬上「不是第1次」
▲潘男疑因不滿女友不留宿過夜,用安眠藥迷昏女友後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黃克翔攝)
臺北潘姓男子和女網友認識交往2年多,僅因女友一直沒有答應留在潘男家「過夜」,竟涉嫌在女友喝的白開水內加入安眠藥,將女友迷昏後抱到房內性侵得逞,潘男否認下藥,但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事後責罵潘男的LINE對話紀錄,以及親友證詞,認定潘男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依法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潘男曾在2014年7月間,涉嫌趁網友酒醉時硬上,挨告性侵,不過當時案件調查後處分不起訴潘男,之後潘男和交友網站「愛情公寓」上認識的女友交往。
女友指控,她在2017年6月25日下午4點左右,受邀到潘男住處,喝了杯水之後,就開始意識模糊,被抱進房內硬上,後來潘男載她回家,她感覺身體怪怪的,到醫院檢查,才發現遭下藥性侵。潘男則強調當時2人兩情相悅,否認下藥,且女友返家過程被拍到,在電梯內神色自若,意識清楚。
但被害人曾傳LINE向潘男表示:「我真的很難過,那天在你家,你怎麼可以趁我喝醉酒以後抱我到房間亂來呢」、「你明明趁我在你家喝醉後把我抱進房間」,被害人的姐姐也證稱,被害人在案發後,曾打電話激動指控潘男下藥性侵她,只要提到事發經過,就會哭泣、頭痛。
檢察官更發現,潘男一直對被害人不願來家中過夜感到不滿,認爲潘男因此想到用此方式性侵被害人,且被害人當天在潘男住處待了2個半小時,可能因藥效稍微消退,所以搭電梯時看不出異狀,因此不採信潘男辯詞,依加重強制交罪嫌起訴潘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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