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抵遺贈稅 前9月金額已經逼近10億元
財政部國產署今(26)日表示,遺產稅與贈與稅是在繼承或者贈與發生時才予以核課的稅捐,納稅義務人當下常無足夠的現金繳納,因此遺產與贈與稅在一定的條件之下可以實物抵稅。財政部統計,不動產核抵及接管作業,合計已經核抵了602筆、以臺北市101筆最多,接近八成,483筆是公設土地。
國產署官員指出,今年前9月不動產抵稅金額已經達8.9億元,近年平均約10億元左右。
國產署表示,去年4月29日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後,今年4月30日止,已辦理會勘不動產抵稅共263件(土地有863筆、建物有1棟)已經核抵193件(會勘土地共604筆、核抵共504筆)。
而進一步至今日10月底,約莫一年半的時間,核抵件數已經達到602筆,其中有438筆爲公共設施,佔約八成;佔用地約64筆、約11%;閒置土地約34筆、約5.7%。以面積來看公設地面積佔比達16%最多、佔用地僅3.1%、閒置土地11.5%。
今年前9月抵稅案件中,合計抵稅金額已經達8.9億元近年平均每年10億元,顯見推動成效;如果加上其他上市櫃及公債整體抵稅案件,今年前9月已經達14億元,近4年平均大約是19.6億元。
國產署進一步說,在接管抵稅的土地上其中95%都是持份土地,僅5%是全筆土地,但是持份土地佔比僅29%、全筆土地卻佔了71%,主要是持份土地持有人較多、持有人持有面積零散,面積佔比反而較小。
國產署官員指出,持份土地在市場上比較不好處理也不好賣,在市場上較無誘因,所以納稅義務人都會拿持份土地或者佔用地來核抵;但是在處理持份土地時,共同持有人不論是專案還是拍賣上都有優先認購的權力。
去年4月29日修正「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不動產抵稅有新的方式,賦稅與國產署都會先行會勘,掌握抵稅不動產的情形,等到稽徵機關覈准抵稅之後,國產署即能立即掌握不動產的狀況,縮短接管與作業流程,也加速後續處分程,創造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