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泊酚”是麻醉藥還是麻醉藥品?一字之差到底有何不同?
“丙泊酚”是麻醉藥還是麻醉藥品?一字之差到底有何不同?
近日來,新聞中類似於“給失眠女友注射麻醉藥致其死亡,獲刑兩年半”的標題刷爆全網。
在日常生活中,聽到“麻藥”這個詞,相信大家並不陌生,比如拔牙要打“麻藥”,做胃鏡會問要不要做無痛的“打麻藥”。
聽到麻醉藥和麻醉藥品,大家可能誤以爲是同一類藥品。
其實,兩者是存在較大區別滴。讓我們來看看吧~~
一、麻醉藥品≠麻醉藥
麻醉藥是由於這類藥品能起到“麻醉作用”而得來。
其具有很強的麻醉作用,通過抑制中樞神經達到麻醉、鎮痛作用,臨牀常用於手術麻醉,目的使肌肉鬆弛、疼痛消失或減輕。根據其作用範圍,分爲局麻藥和全麻藥。
局麻藥有利多卡因等,臨牀用於外科縫合、拔牙等小手術的局部麻醉,被麻醉者意識不喪失。
全麻藥是一類能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可引起意識、感覺和反射消失,使骨骼肌鬆弛的藥物,在醫療機構中主要用於手術及侵入性操作麻醉。有七氟烷、丙泊酚等,臨牀用於外科大手術的全身麻醉,被麻醉者意識是喪失的。
麻醉藥品是指連續使用後容易產生身體依賴性,能成癮癖的藥品。
其具有明顯的兩重性,一方面有很強的鎮痛鎮靜等作用,在臨牀診療中主要用於緩解晚期癌症劇痛及止咳、創傷性疼痛等;而另一方面不規範地連續使用易產生依賴性、成癮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則會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甚至違法犯罪。
麻醉藥品只限於醫療和科研應用。
二、成癮性如何?
大多數麻醉藥使用後具備麻醉作用,一般來說,由於手術和臨牀診療需要,短暫使用後不會讓人成癮,不會讓人產生依賴性。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全麻藥中的靜脈麻醉藥有一部分是被納入我國《精神藥品品種目錄》的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管理要求一致,且具有成癮性和依賴性,例如靜脈麻醉藥“氯胺酮”被納入我國第一類精神藥品目錄進行特殊管理。
麻醉藥品易產生藥物成癮性。
如嗎啡突然停用可出現戒斷綜合徵,表現爲流淚、流涕、出汗、瞳孔散大、血壓升高、心率加快、體溫升高、嘔吐、腹痛、腹瀉、肌肉關節疼痛及神經、精神興奮性增高,表現爲驚恐、不安、打呵欠、震顫和失眠。
如可待因具有鎮咳、鎮痛和鎮靜作用,成癮性弱於嗎啡。常用量所致依賴程度較嗎啡爲弱,典型的症狀爲:雞皮疙瘩、食慾減退、腹瀉、牙痛、噁心嘔吐、流涕、寒戰、打噴嚏、打呵欠、睡眠障礙、胃痙攣、多汗、乏力、心動過速、情緒激動或原因不明的發熱。
三、管理要點
相對而言,麻醉藥管理要求較麻醉藥品低。
麻醉藥使用白色普通處方開具。
因全麻藥大部分未列入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我省要求全麻藥存放處要統一設置“高警示藥品”標籤,建立全麻藥三級管理制度,專人負責,明確責任,合理計劃庫存量和儲存量。在院內使用的全麻藥不得交給病人,堅決杜絕使用病人自帶的全麻藥。
麻醉藥品使用淡紅色麻精一處方開具。
其使用單位應當設立專庫或者專櫃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並安裝報警裝置;專櫃應當使用保險櫃。專庫和專櫃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配備專人負責管理工作,並建立儲存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的專用賬冊。
關於以上內容,您瞭解了嗎?
參考文獻
1、《關於加強全身麻醉藥管理的通知(川衛函〔2021〕203號)》
2、《麻醉藥品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7〕38號)》
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加強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的通知(國衛辦醫發〔2020〕13號)》
4、《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2016修訂)》
供稿人: 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 藥學部主管藥師 李錦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