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行事」害死6勇消 敬鵬公司董座捐千萬免牢獄
桃園市敬鵬工業公司平鎮廠大火,導致6勇消喪生。(資料照片/範揚光攝)
便宜行事害死6勇消,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敬鵬董座捐千萬,給予緩刑3年。(蔡依珍攝)
印刷電路板大廠敬鵬公司2018年大火,檢警調查董事長黃維金等6高階主管,便宜行事使用易燃材質風管未定時清理,又在防火間增建違章建築,害死6勇消和2移工,桃園地院法官審酌黃男第一時間捐款千萬給消防,窮盡弭平傷痛、查明火災、避免未來災害,給予緩刑3年,可上訴。
敬鵬董事長黃維金、前廠務陳姓副總經理、前平鎮廠吳姓廠長、江姓工務部經理4人,2002年在平鎮二廠旁增建平鎮三廠時,爲節省成本,使用價格僅防火材質1/5的PP易燃材質風管,又把兩廠1至4樓間的防火間隔,改建成換鞋間,違章面積達623坪,致兩廠相連、防火失效。
而負責清潔業務的環工課廖姓課長和陳姓工程師,長達14年未定期清潔保養熱排風管,致易燃揮發性物質在管壁內堆積,2018年4月28日晚間9點多,平鎮三廠5樓的油墨碎屑等異物,被吸入加熱器後燃燒,進入排風管引燃風管壁上的易燃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火勢沿風管竄燒到9樓頂樓,又沿外牆的風管延燒至1樓,廠房全面燃燒。
埔心小隊長遊曜陽、平鎮小隊長李翰霖、山峰分隊員餘佳升、遊博瑜、林伯庭與平鎮分隊員林尉熙等6人,入室搶救20分鐘接獲撤退命令,但從5樓下到1樓已陷入火海找嘸水線,無線電也失效,最終迷失方向,在距離出口58公尺之遙缺氧而死,僅平鎮分隊員呂宗鬱幸運獲救,平鎮二廠4樓宿舍內2泰籍移工也送命,平鎮二、三廠共6888坪廠房全數燒燬,黃維金等6高階主管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指出,黃維金於火災發生後第一時間即個人捐款千萬元給消防英雄專戶及外籍勞工,帶領團隊積極與罹難家屬與傷者和解,減輕家屬傷痛及訟累,且全力配合火災調查,未有任何推託、阻撓,並捐錢投入環保基金改善空污、覆育當地河川及環境,更爲提升廠區安全,投入巨資加強消防、廢氣風管安全,增設極早期警報、藥水緊急遮斷等系統,可謂窮盡所能弭平傷痛、查明火災原因、避免未來災害,
法官審酌黃已78歲高齡且退休,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8月,緩刑3年,向國庫支付50萬元,其餘5人也因坦承不諱,與全部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完畢,犯後態度良好,判刑3至7月、緩刑3月至3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