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換車道「方向燈要打多久?」他做錯噴3000元 網曝正解:難懂嗎

▲原PO求問,方向燈到底要閃多久?(圖/ETtoday資料照)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最高恐被罰6000元!而一名網友是收到3000元罰單,原因就是「未全程使用方向燈」,讓他感到困惑「交通部要不要給個說法,例如要亮10分鐘?」文章曝光後,其他網友指出「就全部輪子都進入車道纔算完成,很難理解嗎?」

一名網友在mobile01表示,日前收到一張3000元罰單,原因是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讓他傻眼求問「到底要亮多久?歪歪的是不是也可以說未切換完成?」

原PO更不爽質疑,是否檢舉新招,「交通部要不要給個說法,例如要亮10分鐘,不然說你沒有就沒有,請大家多亮幾分鐘吧?」

底下網友直呼,「就全部輪子都進入車道纔算完成,很難理解嗎」、「跳回就再撥一次」、「四輪全部過線再撥回,跳掉再撥一次,我每天大約開150公里,也開幾十年了,從沒被開過這種罰單」、「警廣有在宣導,全程指的是全部輪子尚未跨線前開始閃,直到全部輪子變換車道完成後」、「這並不算是檢舉新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直都在,只是之前你比較好運」、「四輪全部都過了線道,方向盤再回正,就不會跳起來了」。

事實上,一般道路與國道最常見的違規就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變換車道未依規定打方向燈」在一般道路上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而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則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要注意的是,方向燈也要「打好打滿」,過去就曾發生檢舉達人連續舉發「方向燈只閃3下」達19次,使罰鍰金額高達5.7萬元。因此在變換車道時,應提早將方向燈「打亮、打滿」,並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同時也需注意車速/車距,避免影響車流行進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