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地方稅基折減 財部推配套防制
財政部透露,目前有2大工具可敦促地方政府「財政努力」,並且會研擬配套措施,避免地方政府讓「囤房稅2.0」效益打折扣。圖爲財政部長莊翠雲。(中央社)
行政院拍板「囤房稅2.0」方案,外界擔心地方陽奉陰違,配合中央法令修法訂立差別稅率,實際調降房屋課稅現值(稅基),抵消多屋者持有成本提高。財政部透露,目前有2大工具可敦促地方政府「財政努力」,並且會研擬配套措施,避免地方政府讓「囤房稅2.0」效益打折扣。
財政部官員表示,「囤房稅2.0」通過之後,會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採差別稅率、修正自治條例。據瞭解,財政部現在督促地方政府「財政努力」、遵守財政紀律有兩大工具,首先財政部每年有業務績效考覈,財政努力的地方政府會受表揚;如果「久不調稅基」或者透過「稅基折減」,在績效考覈上會扣分,恐怕會影響到中央對地方的補助款。
囤房稅2.0會怎麼課稅?財政部舉例說明,假設A君與配偶和未成年小孩,全國只有1戶房屋、非豪宅的話,那麼適用的稅率1%;全國是3戶以下,每戶的稅率就是1.2%。
如果A君全國擁有8戶房子,扣除3戶自住,剩下5戶是非自住房子,分別坐落於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以臺北市的房子爲例,現行因「未歸戶」而在臺北市視爲1戶非自住房子,稅率是2.4%,修正過後,非自住「全國歸戶」後就是5戶,適用最高稅率。坐落於臺南市的房子,現行是1.5%,但是未來適用5戶的標準,依臺南巿己實施差別稅率,該房子稅率會被調到2.4%或者更高。
現行擁有5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目前適用3.6%高稅率的縣市,有臺北市爲3戶以上、臺中市5戶以上、高雄市4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