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報廢的試驗車卻被低價售出,這條黑產鏈被截斷
試驗車是指在汽車具體車型試製階段,用於對車輛各種性能進行最大限度測試的車。試驗結束後,試驗車本應作報廢處理。然而,部分試驗車卻被拼裝修整後上牌,以低價“庫存車”的名義銷售。
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檢察院從個案辦理入手,就企業管理問題向某汽車公司制發檢察建議,堵塞汽車公司監管漏洞。該檢察建議被評爲2023年度全國檢察機關優秀社會治理檢察建議。
什麼情況?4S店買車上不了牌
2019年10月,郭先生在重慶一家4S店購買了一輛車,但在上牌照時被告知,該車輛信息已在河南安陽註冊登記。郭先生報警後,安陽警方經偵查查明,冒用郭先生車輛信息上牌的車輛在戶某名下,而戶某是通過張某購買的車輛。經查,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張某等3人合夥購買90輛本應進行銷燬處理的試驗車,夥同段某等6人在安陽市北關區等地對試驗車進行拼裝修整,並以“庫存車”名義對外銷售。
2020年5月,公安機關將張某等人以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移送北關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引導公安機關查明張某等人轉款情況、聯繫記錄等,自下而上層層覈實,最終追蹤到車輛來自某物資公司。
從2017年起,某汽車公司每年將約1000輛試驗車交由某物資公司拆解銷燬,某物資公司經營者陸某爲牟取暴利,指使員工製作虛假銷燬檔案,並將試驗車對外銷售。其中,90輛試驗車經多人轉賣後,被張某等人購買。
“從最上游的某物資公司經營者陸某到最下游的拼裝修整人員張某,形成了一條非法買賣試驗車的黑色產業鏈。”北關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高豔介紹,2020年11月至2023年9月,檢察機關陸續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生產、銷售僞劣產品罪提起公訴。法院於2022年6月至2023年11月依法判處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九個月不等。
檢察建議堵塞監管漏洞
本應進行銷燬處理的試驗車,如何能夠獲取車輛身份信息,註冊登記上牌?這其中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辦案過程中,這些疑問一直縈繞在承辦檢察官的心頭。
承辦檢察官通過向某汽車公司發函調查、與主管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相關部門進行座談、向公安部車輛註冊登記系統研發單位及工信部諮詢等方式,對試驗車流入市場涉及的監管環節進行深入調研,全面瞭解試驗車報廢拆解過程中的難點、堵點,終於找到了試驗車流入市場的管理漏洞。
“之所以會形成非法買賣試驗車黑色產業鏈,源頭在於某汽車公司存在監管漏洞。”高豔介紹,試驗車交由某物資公司拆解銷燬時,某汽車公司應當派監銷人員到現場,監督物資公司拆解銷燬試驗車,並審覈銷燬檔案。然而,由於汽車公司工作人員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現場監銷規定形同虛設。物資公司經營者陸某不但沒有銷燬試驗車,反而將試驗車對外銷售。
“購買試驗車後,張某可以完成物理拼裝。然而,車輛識別代號、發動機號這些車輛信息從哪裡來?”對此,高豔解釋說,這其中暴露出某汽車公司在車輛信息管理方面也存在漏洞。該公司員工李某將工作中接觸到的車輛識別代號記錄後帶出公司,並在明知下家會將車輛識別代號用於拼裝試驗車的情況下予以出售。前述案件中,郭先生購買的商品車車輛信息就是被李某售出,並用於涉案試驗車上牌的。
發現某汽車公司在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監管、內部人員管理、車輛信息管理等方面存在諸多漏洞後,爲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2023年10月,北關區檢察院就企業管理問題依法向該汽車公司制發檢察建議並現場送達。
企業治理推動行業規範
收到檢察建議後,某汽車公司書面回覆“認可全部問題,採納全部建議”,並逐項進行整改落實:將某物資公司拉入“黑名單”,同時引入拆解銷燬服務商競爭機制,提高試驗車拆解銷燬技術標準40餘項,加強對服務商的監管;對員工進行全員培訓,壓實崗位責任,並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嚴肅監督問責;申請車輛信息預查試驗點,建立預查驗機制,堵塞與公安機關車輛信息共享漏洞。
整改完畢後,北關區檢察院還邀請專家學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開展檢察建議“回頭看”活動,對某汽車公司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實地回訪。
“按照‘辦理一個案件、治理一類問題、規範一個行業’的工作思路,我們堅持‘檢察護企’‘檢護民生’一體推進,在推動試驗車問題治理上繼續探索。”北關區檢察院檢察長夏青鋼介紹,該院積極構建“試驗車非法流入市場治理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將調取的汽車企業生產的試驗車車輛信息清單與車輛管理所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車輛信息進行碰撞比對,篩選出試驗車上牌線索25條,移交16個省、市進行覈查。截至目前,已查明拼裝修整完畢的整車和已登記上牌的試驗車共計29輛,已查實銷售金額達600餘萬元。
“我們持續推進試驗車回收拆解領域行業治理,目前,河南省汽車行業協會出臺了《試驗車報廢拆解規範公約》,已有20餘家規模以上汽車生產企業加入公約。該公約的出臺,將有效推動試驗車流入市場問題源頭治理。”安陽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敏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 作者:劉立新 鄭茜 魏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