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抓改裝車 高噪音照相今上路
臺北市1月1日起用聲音照相器取締高噪音車輛,違法將開罰1800至3600元。(臺北市環保局提供/張薷臺北傳真)
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轟轟轟」發出噪音擾人,臺北市環保局1月1日起可透過認證合格的「聲音照相器」抓違規車輛,當汽機車通過儀器時,噪音超過管制標準就會自動拍照,經系統設備及人工雙重判讀確認無誤即取締告發,超標將開罰1800至3600元。
環保局表示,北市現有4套「固定式高噪音車輛偵測攝影系統」,目前均架設在市區道路限速50公里以下的道路,分別在內湖區瑞光路、中山區復興北路、文山區羅斯福路5段、士林區仰德大道1段。
環保局指出,元旦正式實施的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管制標準,行駛中車輛分貝數不可高於86分貝,在架設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間,皆已設置「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的告示牌,提醒汽機車駕駛。
環保局強調,環保署特別針對硬體設備規範,須通過標檢局每2年1次檢定認證、環保署每年1次驗證、硬體設備每3天校正1次及每5分鐘對時1次的「3重認證」措施,另外,違規案件判定還有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和釐清其他音源干擾的「雙重把關」機制,確保執法公信力。
環保局表示,聲音照相系統就是「抓吵」,處罰也不是設置目的,除非車輛有違規改裝或在行駛過程中不當駕駛,產生高分貝噪音超過管制標準,纔會遭取締開罰,車輛只要不違法改管、不要不當行駛,就不用擔心違規挨罰,希望透過執法方式確保市民居住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