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消防局長記過留任

錢櫃大火北市府究責,臺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右)督導不周記過,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左)也確定遭懲處,但內容待送考績會決定。圖爲2人7日在議會接受質詢情形。(張立勳攝)

臺北市錢櫃林森店大火釀6死,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7日在疫情應變會議後表示,懲處名單包含事務官、幕僚單位和督導單位,其中,消防局副局長畢幼明、都市發發局副局長羅世譽身兼聯合稽查指揮官因督導不周未盡到責任,將送考績會審定,至於其他懲處人員名單,黃則不願透露。另外,消防局長吳俊鴻雖已口頭請職,黃珊珊說,市長柯文哲認爲,局長督導不周懲處記過,應留任補好漏洞。

錢櫃大火懲處名單包含事務官、幕僚等單位相關人員,黃珊珊說,比如48小時內應將公安稽查安檢上傳到消防系統、消防局,以及建管處在第2天也要彙整聯合稽查結果,但都沒做到,而消防設備檢修申報也與實際狀況不符,這些應負的責任都會找到負責的人員。

黃珊珊還說,聯合稽查相關規範應由消防局、都發局副局長2指揮官輪流擔任,但畢幼明、羅世譽沒有盡到責任,且公安督導會報都寫合格,沒有如實呈報檢查狀況,造成無法掌握等問題,都會移送各單位考績會審定。

她表示,事務官屬公務人員,北市府調查會先送「廉政委員會」審查確認後,再送至各機關考績會決定。

不過,議員王欣儀質疑,沒有涉及人謀不臧、官商勾結,只因政策制度未改變,畢幼明和承辦人員就被懲處,根本不公平;對此,畢幼明說,尊重市府調查,業者關閉消防設施造成傷害,但確實有很多制度、機制須檢討改進,「我們也有責任要承擔。」

吳俊鴻說,坦然接受懲處,不覺得是背黑鍋,由於市長要他繼續留任,消防還有很多事情要改進,或需要建議中央的地方,會盡心盡力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