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0.6%超低自住稅率 沒了
臺北市政府11日宣佈,將配合囤房稅2.0調整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政策。圖/美聯社
北市單一自住房屋稅分四年恢復稅基
臺北市政府11日宣佈,將配合囤房稅2.0調整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政策,取消最低0.6%的超低自住優惠稅率,並分四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影響戶數約21.2萬戶,每戶共將增加房屋稅1,581元。
財政部的囤房稅2.0提供全國單一自住戶1%的優惠稅率(原爲1.2%),但臺北市因爲提供折讓後的優惠稅率爲0.6%,使得臺北市自住戶成爲囤房稅2.0下最大受害者,就算名下僅單一自住房屋、並未囤房,也會被加稅。
財政部先前即就臺北市獨有的優惠稅率表示,囤房稅2.0上路後,希望全臺可採一致標準。臺北市本次決定逐年上修稅率,財政部迴應,市府爲顧及納稅人權益,決定採逐步上調而非一次調足,中央可以理解,盼北市積極落實。
臺北市是自2017年起,率先全國,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稅基折減16%,相當於實質稅率僅1%;2020年爲加強保障市民基本居住權益,再提高折減比率至50%,相當於單一自住房屋的實質稅率僅0.6%。
臺北市表示,考量囤房稅2.0自7月1日起施行,將分四年逐年緩步恢復稅基,之後不再折減。相關稅率調整影響戶數達21.2萬戶,預計從2025年至2028年依實質稅率0.7%、0.8%、0.9%、1%的方式逐年緩步調整,以減緩對市民的衝擊。
依臺北市政府預估,原享有單一自住稅基折減的納稅人,在逐年調整0.1%的過程中,每年每戶平均約增加房屋稅稅額395元,四年後恢復1%的稅率之後,如果相較原本的0.6%,等於則是未來每年都會多出1,581元房屋稅稅金。
北市府財政局說明,過去折減單一自住稅基,主要是納稅人持有三戶住家以下都適用1.2%稅率,並沒有明文規定全國單一自住稅率,但臺北房價偏高,持有一戶2,300萬元房屋跟有三戶2,300萬元房屋者,納稅能力明顯不同。
本次調整會先由臺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之後再由市府公告,始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