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怪手挖毀丟坑竟再烈火焚屍 臺南這部車好可憐!
▲遭怪手挖毀丟土坑的轎車車體10日晚上突起火燃燒,消防人員迅速撲滅火勢,惟車體全毀,幸無人傷亡。(圖/記者林悅翻,下同)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龍騰建設工地,10月10日晚上9時2分發生火警,一部在工地內的車子起火燃燒,臺南市消防局據報迅速出動消防人車撲滅火勢,但卻發現起火車子竟是10月9日下午疑因「傾倒廢土」糾紛,遭怪手挖毀丟坑的車子「遺骸」,起火原因不明,全案由警、消深入調查偵辦中。
10月9日下午1時48分許,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龍騰建設工地發生糾紛案,臺南警四分局華平所警網2分鐘內趕赴現場時,惟所有人員皆已離去,現場有1部被怪手挖譭棄置工地內成一團廢鐵的轎車。
市警四分局深入調查,查出系因林姓男子等人稱工地有「傾倒廢土」行爲,駕車前往工地,告訴工地人員不可污染環境,否則就不要再施工,雙方因而發生糾紛,其中陳姓男子的轎車被工人駕怪手將其挖毀丟坑。工地包商劉姓男子向警方提出林男阻撓工地施工及進出之強制罪嫌告訴,另遭毀損之陳姓男子所有之自小客車,亦向怪手司機提告索賠50萬元,四分局均已依法受理究辦。
警方於9日晚上9時許,將涉嫌駕駛怪手逞兇的35歲吳姓男子傳喚到案,警方中吳嫌坦承因不滿請對方移車,卻不移車才憤而駕怪手挖毀轎車,警方以毀損罪嫌送辦。
市警四分局爲防止兩造衝突持續,除約制警告雙方,不準有後續違法行爲,並將建築工地列入巡邏重點,每隔1小時警網巡籤1次,再滋事就朝組織犯罪方向偵辦,預防衝突再發生。
未料10月10日晚上9時2分許,臺南市消防局119據報安平區永華五街和永華路二段交叉口工地發生汽車火警,馬上出動永華及安平2分隊3車8人前往搶救,消防人車到場發現有1部自小客燃燒,雖迅速撲滅火勢,但車體全毀,幸無人傷亡,惟消防人員深入調查,發現起火的工地竟是9日發生怪手挖毀轎車糾紛之工地,起火的車子是被怪手挖毀丟坑的轎車毀損的車體。
市警四分局華平所長陳榮吉指出有關永華路工地火警案,四分局於9日晚上9時2分接獲報案工地有發生火警,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初步調查結果爲9日遭怪手壓毀之自小客車起火,於晚上9時13分許由消防局撲滅火勢。
經詢該工地警衛表示,起火當時大門均關閉,並無人出入,於晚上9時許發現置於警衛亭旁之自小客車自燃起火,立即報警處理。陳榮吉說警衛表示9日即發現該車體車尾燈持續亮着,加上工地無人出入,並無外力介入,懷疑係電力引燃車體外流的汽油而自燃,並非人爲火。惟詳細起火原因會由消防局後續調查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