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野生動物不能買賣 中市3人賣這2標本慘了

中市林男等人在2023年間各在網路販售沼澤鱷、天堂鳥標本,被警方查獲送辦,檢方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緩起訴處分,並各支付公庫3萬元及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連賣標本也不行!中市林男今年在網站刊登賣「沼澤鱷」標本、定價1萬2000元;黃女及姜女則在網路平臺賣「天堂鳥」標本,售價1萬5000元。警方經網路巡邏發現查獲送辦,3人均坦承犯行,檢察官均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各向公庫支付3萬及5萬元。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相關標本買賣也違法。

「沼澤鱷」屬一種中型鱷魚,可長達4米,分佈於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及斯里蘭卡等地,經行政院農委會(現改製爲農業部)爲公告「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類之野生動物,林男在2021年1月間在拍賣網站刊登「早期懷舊鱷魚標本,稀有老收藏」,定價爲1萬2800元,並張貼出標本照片。

警方同年6月間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喬裝買家與林聯絡,雙方談妥以1萬2500元成交,相約7月18日上午在林住處管理室面交查獲。

林男並無前科、坦承犯行,態度良好,檢察官認爲他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應有所警惕,予以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

中市黃女在2023年5月間在社交軟體的買賣平臺,發佈貼文以1萬5000元販售「天堂鳥」標本。「天堂鳥」分佈在印度尼西亞等地,爲保育類野生動物,雄鳥的羽毛最爲著名,從喙、翅膀及頭部延伸出的修長且精巧的羽毛。

警方網路巡邏發現,佯裝買家聯繫,由姜女約定同年6月17日在中市東區面交查獲,黃、姜都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檢察官審酌兩人均無前科、犯後態度尚可,也予以緩起訴,期間1年,黃及姜各向公庫支付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