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中毒6死24傷刑責未明 消基會向業者求償近3億元

發生在今年3月的「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造成6死24傷悲劇,司法暫未還給真相,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經過長時間準備,今天下午將前往臺北地院對業者提出團體訴訟,爲消費者爭取權益,求償將近3億元。

法務部前部長蔡清祥在憾事發生之後,曾表示檢察官會依據案情蒐證,如果有刑事責任,會依法嚴正處理、從速辦理;刑事責任部分,相驗案由士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負責處理,至於業者刑責由臺北地檢署追查,迄有餐廳負責人黎仿軒、王姓店長、周姓廚師列過失致死犯罪嫌疑人,案子還未偵結。

消基會表示,從發生「寶林茶室」中毒事件後,即向內部的法律委員會、義務律師團、衛福委員會、醫療委員會蒐集相關資訊,爲團體訴訟工作的求償法源、中毒元兇的機轉等進行研析與準備。

今年6月17日,消基會正式針對「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案展開團體訴訟收件工作,收到5位死者家屬、16位傷者共計30人的請求權讓與,同意請消基會代爲提起團體訴訟。

消基會表示,經消基會義務律師工作小組計算,有關案件財產損害包含用餐金額、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無法工作之損失、看護費以及將來醫療及相關費用支出、勞動力減損、殯葬費用、扶養費與其他費用、精神慰撫金與3倍懲罰性賠償等,共計求償2億9301萬9053元。

消基會將在今天下午2時於臺北地方法院提告,並由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主持記者會,共同與會人員有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秘書長陳雅萍、義務律師團召集人蘇錦霞、義務律師團律師餘宗鳴等。

今年3月「寶林茶室」發生食物中毒案,臺北市衛生局稽查茶室並查扣相關食材。圖/臺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