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有人車輛全停」遭批白癡 交長曝修改方向

配合道交條例修正案,將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新增強制接受道安講習,預計6月30日上路。警政署21日表示,上路後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都要停讓。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指出,此執法方案過於嚴格,雖保護行人,但是影響車流順暢甚鉅,下週一就另一方案研議,上路時程也將依新方案決定。(陳君瑋攝)

交通部修法6月30日起汽車不禮讓行人將重罰6000元,內政部警政署也配合檢討修訂取締原則,停等距離從目前的1個車道寬(約3公尺),擬修改爲只要有行人在行穿線上、或是準備進入行穿線,汽車就需停等,消息曝光立刻引發劇烈反彈。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坦言不合理,該原則暫緩實施,並舉例有些較大的路口,可能改以分隔島爲切分。

警政署昨晚透露新制路口不停讓行人取締原則,針對有劃設行穿線的交岔路口,若行人尚未進入斑馬線範圍內,行人站立於路邊且距斑馬線邊緣1公尺範圍內,且欲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先行。若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

昨晚消息傳出後,立刻在網路炸鍋,有網友直言在小路口或許行得通,但不少大路口難道也要跟着實施,這樣以後只要幾個行人就能癱瘓整個市區交通,更有不少人直接批評是「白癡政策」。

王國材今表示,只要行穿線有人車輛就要停,對於較大的路口確實不合理,因此昨晚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討論,對取締原則應該訂得更清楚,例如大路口可以用分隔島切分,當行人已經走近分隔島了,轉彎車輛才需要停讓,下週一將召開跨單位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