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宮廟當砲房!男帶小女友到媽祖廟嘿咻 對神明大不敬
▲擁有百年曆史的宜蘭五結利澤簡媽祖廟,卻有男子帶着女友到這裡的公廁嘿咻。(圖/翻攝自文化部網站)
宜蘭縣一名30歲的陳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結識一名未成年少女,2人進而交往成爲男女朋友。但男方疑似想省開房費,多次帶着小女友到一處擁有百年曆史的宮廟廁所內上演「四腳獸」,直接把廁所當砲房。事後女方母親得知此事憤而報警,法院判決陳男2年徒刑;事後宮廟主委此事,直呼這對神明是「大不敬!」
法院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從去年3月份起,帶着透過網路遊戲認識的13歲小女友,到了利澤簡永安宮的男廁內嘿咻3次,事後少女的母親得知後憤而報警。
陳男在偵訊和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合議庭認定他觸犯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但考量2人彼此互稱「老公」、「寶貝」,認定雙方是情投意合、兩情相悅,並且是在徵求女方同意下才發生性關係,因此合併判處陳男2年徒刑;另考量陳男並無前科,且與女方家長達成和解,因此予以緩刑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此案陳男未上訴,全案定讞。
對於的男廁被當成砲房,宮廟的主委表示,未來將會加強公廁的管理,避免類似的情況再度發生;另有民俗專家表示,公廁也是屬於廟宇的一部分,在裡面上演「四腳獸」,這是嚴重褻瀆神明的行爲,這對神明而言是「大不敬」,而且容易引發衆怒,行爲十分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