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6旬男客癡纏按摩女 店內強擁、路口攔車...樣樣來
曾姓男子在桃園八德區某養生館消費時,對某按摩女驚爲天人,短短2個月間,連連以在店外堵人、攔車、跳上機車後座搶車、強擁、恐嚇「一起死」等不當追求方式騷擾,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搶奪、恐嚇、強制、違反性騷擾及跟蹤騷擾法等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63歲曾姓男子去年10月間,前往八德區介壽路某養生館按摩時,愛慕爲他服務的女按摩師,就此經常上門光顧,除了在店內拉住對方的腳,妨害自由離去,也趁對方幫他按摩全身之際,對她性騷擾突然抱住她,甚至在養生館二樓休息室內,將按摩女強行壓制於牀上,恫稱「要死一起死」等語,讓女子心生畏懼。
曾男見按摩女不理會,又在店門外埋伏,趁她下班準備騎機車離開時,跳上機車後座,迫使女子將他載回住處外;以LINE傳送多張按摩女及家人照片,夾雜傳送刀具圖片,讓女子心驚驚;在市區某處,趁騎車的按摩女停等紅燈時,突然現身接近對方,讓女子心生畏怖。
起訴指出,曾男去年11月28日深夜11點,守在養生館外等按摩女下班,見對方準備騎車離開,隨即跳上機車,經女子大聲喝斥要他離去未果,女子欲拔除車鑰匙之際,遭曾男大力按壓緊抓車鑰匙的右手,造成她的右手背挫傷,按摩女棄車逃逸,詎料,機車竟然遭曾男奪得騎走,雖然事後曾男返還已觸法。
檢方偵查認爲,曾男所爲觸犯搶奪、強制、性騷擾防治法、恐嚇危害安全及跟蹤騷擾防制法等多項罪嫌,犯意各別、行爲互殊,請法院分論並罰。
63歲曾姓男子癡纏按摩女,店外堵人、攔車、強擁、跳上機車後座搶車等方式不當追求,桃園地檢署依搶奪、強制、恐嚇、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等罪起訴。示意圖。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