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犬遭未繫繩狗咬頸慘死!她遭拖行受傷超崩潰 粗心飼主判罰8千

▲新北市鄒姓飼主帶着愛犬出門,孰料卻失控咬死鄧姓飼主所養的約克夏小型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崩潰!新北市鄒姓飼主帶着中型犬隻大黃(化名)外出,未繫繩的大黃卻失控,奔向手抱約克夏犬的鄧姓女子,大黃隨後撲咬住約克夏頸部,鄧女跪地被拖行,其愛犬當場流血死亡,鄧女也因此受有多處擦挫傷,悲痛欲絕又受傷的鄧女也對鄒女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8000元。

去年9月26日下午,鄒女帶着未繫繩的大黃出門,孰料大黃卻奔向手抱約克夏犬的鄧姓女子,隨後更咬住約克夏頸部,鄧女因此跪倒並拖行在地,造成雙側膝蓋擦挫傷(2*1公分)、雙上肢肌肉拉傷等傷害,而其愛犬則在她面前流血身亡。

鄧女難過表示,她與對方不認識,案發當天原本要帶愛犬搭車,等車期間將犬隻抱出籠中讓其便溺,突有黃色中型犬衝出咬愛犬,狗狗被咬死後,先交給鄰居,她便開始尋找黃犬的飼主,直到管委會報警,對方纔到場。

鄒女解釋,當時未將大黃繩子拴好,車門就已經打開,大黃就衝下車,自己來不及拉住,後來看到鄧女在警衛室很傷心的樣子,才知道她的狗死亡。

檢方根據驗傷單等,依過失傷害罪將鄒女起訴,至於毀損罪,因鄒女並無故意指使其飼養犬隻攻擊行爲,故依罪嫌不足不另爲處分。

法官審酌鄒女飼養中型犬隻,理應注意將犬隻關入籠內或爲其他適當安全措施,以避免犬隻無故攻擊他人,但因其疏於注意,任由其犬隻在無安全防護措施情況下,在公共場所奔跑,導致鄧女及其所飼養小型犬隻無端遭受大黃攻擊,因此受有傷害及犬隻死亡財產損失,惟念及被告坦承犯行,迄今未和解獲原諒,自陳未婚、任職傳道人及無收入等情狀,依過失傷害罪,處罰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