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頂」女鄰居4次!孫子意外發現露骨對話 阿嬤氣炸了

屏東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卻被發現與同社區的女鄰居小萱多次上摩鐵偷情,甚至還透過LINE傳送鹹溼對話及裸露視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結婚多年,卻被發現與同社區的女鄰居小萱多次上摩鐵偷情,甚至還透過LINE傳送鹹溼對話及裸露視訊。小美一怒之下對小萱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小萱須賠償小美4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民國68年結婚,兩人育有2名成年子女,婚姻看似美滿,卻在112年間被小美抓包丈夫與同社區的女鄰居小萱多次上摩鐵偷情。小美調查後發現,丈夫與小萱不僅在112年9月至10月間4度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還透過LINE互傳鹹溼對話,甚至裸露上半身視訊,氣得對小萱提告求償40萬元。

面對小美提告,小萱辯稱,112年9月19日當天是被阿德性侵,還被拍下裸照威脅,纔會被迫與他視訊。她更否認10月間曾與阿德發生性行爲,強調自己無意破壞他人婚姻。

然而,法官調查發現,小萱與阿德的LINE對話紀錄中,充斥「頂上去」、「沒高潮叫不出的」等煽情字眼,甚至還有「親愛的」等親密稱呼,明顯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此外,小萱雖聲稱遭性侵,卻未在對話中提及此事,也未報警求助,反而持續與阿德親密互動,甚至多次上摩鐵,法官因此認定她的說法不足採信。

法官審理時,阿德表示因爲換手機,沒有把舊手機的照片清除乾淨,孫子打開看到才被發現等語,他坦承與小萱發生性行爲,並提供行車紀錄器及LINE對話紀錄作爲證據。對話中,兩人不僅談及性器官,還互傳裸露照片,甚至進行視訊通話,內容極其露骨。

法官認爲,小萱明知阿德爲有配偶之人,仍與其發生親密行爲,已嚴重侵害小美的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決小萱須賠償小美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