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號杯蓋」遇熱恐致癌 7-11、星巴克還在用!
▲臺北市議員吳思瑤(左)、樑文傑點名7-11、星巴克等連鎖店還在使用恐會致癌的6號杯蓋。(圖/吳思瑤辦公室提供)
喝熱飲、熱咖啡時請注意,若上頭是標示「6號」的杯蓋,代表耐熱度低,溶解後有致癌風險!臺北市議員吳思瑤隨機抽查臺北市16家連鎖店家,發現7-11、星巴克、西雅圖咖啡等12家業者仍有店家使用6號杯蓋,比例高達75%。
根據國外醫學報告指出,6號塑膠不耐熱,在攝氏70度以上的高溫,就會釋放出微量的苯乙烯單體,這種物質過量時,可能會致癌。6號塑膠爭議從去年延燒到現在,衛生署也推出廣告,宣導「6號杯蓋耐熱只有70至90度,飲用時應將杯蓋打開」。
然而吳思瑤13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她抽查北市超商、咖啡門市、速食店3大類連鎖店家,發現16家中有12家販賣的熱飲使用不耐高溫的6號塑膠杯蓋,包括超商龍頭7-11及咖啡連鎖門市星巴克、西雅圖、怡客、丹堤咖啡等,就連肯德基、麥當勞、摩斯漢堡等速食業者也都用6號,僅全家、OK、萊爾富、85度C等店家使用5號杯蓋。
吳思瑤痛批,這些販售6號的商家基於「成本考量」及「法律未明文規定禁用6號的僥倖心態」,讓消費者喝進可能的致癌物質。她也發現,這些店家連最基本的告知義務,也就是張貼衛生署「店家沖泡販售之6號杯蓋咖啡,飲用時應將杯蓋打開」的廣告海報,竟然沒有半家張貼,直指政府單位消極放任,罔顧國人健康。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今年7月21日將要全面更換杯蓋,北市衛生局簡任技正陳立奇表示,目前會先要求業者自主管理,7月後若未標明品名、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原產地等7種標示或警語,將會強制介入,處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至於被點名的7-11等業者,低調回應使用的杯蓋絕對安全,目前正在測試5號杯蓋,未來會配合法規全面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