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砸1372億元 10大城鄉建設要讓全臺民衆都有感
▲前瞻計劃中的「城鄉建設」項目於23日記者會中公佈。(圖/記者張暐珩攝)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五大項目中尚未曝光的軌道建設與城鄉建設,23日分別由交通部長賀陳旦與政委張景森說明報告。針對城鄉建設,張景森指出,爲解決城鄉發展不均、導入地方公共建設、全面改善社區生活據點,各縣市的城鄉建設,未來4年內將投入1372億元。首要就是新增4萬個停車位,解決都會區停車的困擾。城鄉建設是系統性的建設,依據社區發展的需要,以系統性、多元化方式,導入地方公共建設,鼓勵社區參與,旨在營造地區總體環境,提升生活環境,並促進城鄉均衡發展。囿於經費有限,必須優先選擇符合民衆實際需求項目,依據投資小、效益大、工期短、啓動快、人民切身有感原則下,共選出10類建設工程,涵蓋交通、福祉、產業、文化、休憩等服務機能。
10項工程如下:
1、至少要新增4萬個停車位,解決都會區停車的困擾。
2、完成1000公里的道路更新工作,道路品質要達到先進國家的設計水準,不再坑坑洞洞,挖挖補補。同時修建390公里之人行道,讓道路更綠更人性。
3、要完成40箇中小型城鎮的「城鎮之心」公共建設,帶動中小城鎮中心的商業服務機能復興。
4、完成1017棟公有危險建築的補強或重建。包括警消廳舍、衞生所、市場、公所、社區村裡活動中心。這些據點不但是公共服務的中心,也是將來災害防救的據點。
5、完成2000個C級長照據點整備,315處部落文化健康站,建設健康長照服務據點。
6、推動校園功能的社區化,完成2750所中小學校修繕整建,除了提供運動、休閒、停車設施外,還可提供社區共學、公共資訊站、幼兒園、健康老人的照顧。
8、完成230個地方文化設施的整備,豐富地方的生活,並促進觀光發展。